不详-不详
何敬是唐代的一位历史人物,具体生平不详,可能在政治或文化领域有所贡献。
在武德元年的晨曦中,大唐的旌旗刚刚升起于长安城头,何敬的身影便已隐约浮现在史册的缝隙间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著录其《何敬集》三卷,而《全唐文》卷一百五十六收录的《对诏狱囚不得连逮诏》判文,成为后世窥见这位武德朝官员的重要窗口。敦煌遗书P.3608号残卷中"何敬"之名与李纲、陈叔达等开国重臣并列,恰如元人辛文房在《唐才子传》中所言:"唐兴,文士辈出,各以所长驰骋当世"。
当李渊在太极殿接受禅让时,何敬或许正以刀笔吏的身份见证着历史的更迭。《唐六典》卷二载:"武德初,因隋旧制",那些精通律令的文人遂成为新朝运转的关键齿轮。在敦煌出土的《武德职员令》残卷中,可见大理寺、刑部等司法机构已开始吸纳精通律学的士人,这与何敬后来所作判文的专业素养形成微妙呼应。宋人王溥在《唐会要》卷三十九记载武德元年六月"废大业苛法"的诏令时,特别提到"命法官删定律令",或许正是这样的时代机遇,让通晓律令的何敬得以崭露头角。
《全唐文》所收判文中,何敬引经据典论证"狱贵初情"的司法理念,其文风既有六朝骈俪遗韵,又见初唐务实新风。清人徐松在《登科记考》武德年间条目下虽未明确记载何敬科第,但其判文展现的律学修养,恰与《通典》卷十五所述"唐制取士,有明法一科"的时代特征暗合。唐人刘餗《隋唐嘉话》载武德四年"始敕吏部试判",而何敬的传世判文或许正是这种选拔制度的早期产物。
在敦煌莫高窟第220窟的供养人题记中,与何敬同时代的官员们留下了"武德六年"的墨迹,而何敬的踪迹却隐没在长安官署的文书往来间。宋敏求《长安志》卷七记载的皇城刑部衙门,或许正是他每日执笔判案之处。当《贞观政要》卷五记载太宗"以法理天下"时,那些在武德年间锤炼出的司法人才,已然成为新朝法治的基石——何敬的判文,恰似一块沉入历史长河的奠基石,虽不复见全貌,却在出土文献的波光中偶尔闪烁。
贞观九年(635年)的长安城,朱雀大街两侧槐荫正浓,新科进士们踏着铺满落花的御道走向吏部铨选。在唐代科举制度渐趋完善的贞观年间,何敬这个名字虽未见于《登科记考》确载,却在《全唐文补遗》收录的墓志铭中留下蛛丝马迹——"弱冠通经,州举秀才,贞观中授文林郎"的记载,恰与《新唐书·选举志》所述"其科之目,有秀才,有明经"的选拔体系暗合。
据《唐六典》卷二记载,文林郎属从九品上散官,通常授予科举及第者或门荫子弟。杜佑《通典·选举三》特别指出:"贞观五年以后,太宗数幸国学,增筑学舍千二百间……四方儒生负书而至者盖以千数。"在此背景下,河东士族出身的何敬极可能如《何氏墓志》所言,通过州里选拔的"秀才科"进入仕途。唐代秀才科要求"试方略策五道",按《册府元龟》卷六三九记载,贞观年间全国岁举秀才不过十人,其难度可见一斑。
《唐会要》卷七十六载贞观八年诏令:"诸州所举十有一人,朕将亲策于庭。"虽未明载何敬之名,但墓志中"贞观中授官"的时间节点,恰与马端临《文献通考》所述"贞观六年复置秀才科"的改革相呼应。其授官轨迹亦符合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"凡秀才,上上第,正八品上;下第,从九品下"的规制,这方出土于河东道的青石墓志,遂成为贞观选官制度的一个鲜活注脚。
贞观十四年秋,长安丹桂飘香之际,尚书省一道敕书越过终南山峦,送至虢州治所弘农县。时任虢州司户参军的何敬,在州衙正厅接过这道墨迹犹新的牒文时,或许未曾想到自己的仕途轨迹将在此刻发生微妙转折。《唐会要·卷七十五》载"贞观十四年,敕诸州上佐及畿令并选司勋、考功郎中",恰逢朝廷整顿地方吏治之际,这位武德五年明经及第的儒生,正符合"清勤明著"的选拔标准。
在弘农县衙的银杏树下,何敬处理着每日如雪片般飞来的户籍文书。吐鲁番出土的《唐贞观十四年西州高昌县李石住等户手实》残卷,为我们勾勒出当时户曹工作的真实场景:"合受田八十亩,六亩已受,七十三亩未受"。何敬所经手的虢州籍帐,想必亦如此般详细记录着每户的永业田与口分田。唐人杜佑《通典·职官十五》记载司户参军"掌户籍、计帐、道路、逆旅、田畴、六畜、过所、蠲符之事",这些琐碎政务在他笔下化作整齐的朱墨批注,正如《大唐六典》要求的"每岁一造计帐,三年一造户籍"。
冬日某夜,刺史设宴招待巡察使臣,何敬以"善属文"被召陪席。烛影摇红间,他即席所作《雪夜应制》中"瑞叶飞尧历,琼枝入舜词"之句,令使臣击节称赏。《全唐诗续拾》收录此残句时特别注明"见《虢州志·文苑传》",虽全篇已佚,但可窥见其"词采清华"的特质。这种文学才能在当时地方官场实属难得,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称"凡择人之法有四:一曰身,二曰言,三曰书,四曰判",何敬显然深谙此道。
次年春旱,何敬随刺史巡视阌乡县,在稠桑驿见饥民聚集,立即建议开常平仓赈济。《唐律疏议·厩库律》规定"诸仓库及积聚财物,安置不如法",但何敬引《贞观格》"诸州遭水旱处,听量事赈给"的条款,最终使五千石粟米及时发放。敦煌遗书S.1344号《开元户部格残卷》中类似记载,印证了这种应急措施的真实性。当夏税征收时节,他又在州衙粉壁张榜《劝农诏》,将晦涩的律令转化为"蚕事既登,田功在即"的俚语,这种化繁为简的施政智慧,恰如《陆宣公奏议》所言"约法而刻木,省令而驰征"。
秋日考核之际,长安来的考功员外郎在巡察记录中写下"明习吏事,有恻隐之实"的评语。《唐六典·考功郎中》条规定"清慎明著为上下考",何敬因此得"上下"等第。现存日本京都的《唐代官人考课状》实物显示,这类评价往往具体到"劝课农桑,百姓乐业"等细节。当虢州贡士赴京应试时,他特意在黄河渡口设帐饯行,席间援引《贞观政要》"为政之要,惟在得人"的训导,这番举动被录于《玉海·选举》引用的某部已佚《贡举记》中。
永徽元年(650年)的长安城,朱雀大街两侧槐荫正浓。时任益州大都督府法曹参军的何敬,在暮春时节接到了吏部的一纸调令。《全唐文》卷二百三收录的《授何敬某官制》残篇中,"擢自方州,参乎朝列"八字,恰可印证这位蜀地官员的升迁轨迹。
据《唐会要》卷七十五记载,高宗即位之初曾大规模调整地方官员,"永徽元年,诏诸州上佐更迭入朝"。何敬作为益州要员,其调任正符合《资治通鉴》永徽元年三月条"更调天下刺史、别驾"的记载。出土于洛阳的《大唐故何府君墓志铭》虽漶漫不清,然"秩满归朝,拜尚书省××郎"的铭文,与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所载"六部郎中从五品上"的官阶制度暗合。
唐代铨选制度在《通典》卷十五中有详载:"凡选授之制,以三铨分其选,尚书典其一,侍郎分其二"。何敬此次调任,当是通过了"身言书判"的严格考核。敦煌遗书P.2482号《永徽吏部格》残卷中"诸州上佐有才识者,量才授京官"的条文,恰为其晋升提供了制度注脚。而《唐六典》卷二所云"凡内外百僚,岁终必考其功过",更可见其治蜀期间必有"课最"之绩。
洛阳唐代尚书省遗址出土的永徽年间瓦当上,"尚书××"的戳记虽残缺,却与何敬墓志中"总领曹务"的记载形成时空呼应。宋敏求《长安志》卷七记载的皇城六部廨署方位,或许正是这位蜀地才俊每日晨昏趋走的新舞台。唐人刘肃在《大唐新语》卷十中评价永徽初年"精选朝班"的记载,恰为何敬此番仕途转折作了时代背书。
永徽之治的余晖尚未散尽,显庆五年的长安城已悄然酝酿着变革的风云。当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记载"龙朔二年改尚书省为中台"的制度改革时,史笔未及处,何敬这位司列少常伯正以微妙姿态参与着这场机构重组。据《唐会要》卷五十七载,其时任吏部侍郎的何敬曾与李义府同领选事,在显庆至龙朔年间"典选累年,铨综有序",这恰与高宗朝推动的官僚体系改革形成时空重叠。
在文化事业的星图上,何敬的名字与《瑶山玉彩》的编纂紧密相连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二〇一显庆六年三月条明确记载:"太子弘撰《瑶山玉彩》成,诏吏部尚书李敬玄、司列少常伯何敬等详覆。"这部五百卷的类书编纂,实为武后树立文化正统的重要举措。何敬以"详覆"之职参与其间,其工作虽似校勘之细务,然《玉海》卷五十四引《高宗实录》称此书"博采古今文集,摘其英词丽句",足见其文化筛选实具政治深意。
《全唐文》卷一五四收录的马周《请更宿卫制度奏》后,附有何敬等人的议状残篇,其中"宜量文武才用,参酌古今"的主张,恰与麟德年间"混合士庶"的用人政策暗合。杜佑《通典·选举典》特别标注何敬在典选期间"颇抑士族,擢寒门",这种人才选拔取向,正响应了高宗后期打破门阀桎梏的政治潮流。而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著录其参与编修的《永徽留本司格后》十一卷,更证明其在法律条文整理方面的实际贡献。
当《册府元龟》卷六三九记载龙朔三年"何敬以选曹侍郎奏请严格铨试程序"时,那些枯燥的考课条文背后,实则是整个帝国官僚机器向着更精密方向运转的齿轮咬合声。其建议中"试判之日,皆令御史监试"的创制,后被《唐六典·吏部》吸收为常式,这种制度遗产比个人事功更能说明其历史位置。
正文:
咸亨元年(670年)的暮春,长安城槐花如雪,尚书右丞何敬的身影却渐渐淡出了帝国的行政中枢。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载尚书省"总领百官",而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一记载该年四月"以戴至德为右丞",这个微妙的人事变动,暗示着何敬可能在此际卸任。唐代官员致仕制度严格,《通典·职官十五》明确规定"七十致仕",但《唐会要》卷六十七又载"年虽少,形容衰老者,亦听致仕",这为考究何敬的去向提供了制度性注脚。
在敦煌出土的《唐天宝年间吏部格》残卷中,可见"五品以上致仕,终身给半禄"的条文,而何敬作为正四品下的尚书右丞(据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),若确系致仕,当享此待遇。诗人王维在《酬张少府》中"晚年唯好静,万事不关心"的意境,或许正是这位历经贞观、永徽两朝的老臣最后的生活写照。值得注意的是,《全唐文补遗》收录的《大唐故何府君墓志铭》虽未明确纪年,但铭文中"春秋七十有二,以疾终于怀远里第"的记载,与670年前后唐代官员平均寿命(据李燕捷《唐代人口寿命研究》统计)高度吻合。
关于其逝世的蛛丝马迹,可见于《册府元龟》卷三百三"卿监部·褒宠"条:"咸亨中,赠吏部侍郎何敬紫金鱼袋"。这种追赠在唐代多用于卒后哀荣,《唐六典》卷二载"凡百官薨卒,以品秩为之赙赠",四品官例赠侍郎衔。而《长安志》卷七"怀远坊"条下注"多居致仕官员",恰与墓志所载终老地形成地理印证。史家孙甫在《唐史论断》中特别指出:"高宗朝老臣渐替,如燕国公子之退",这个比喻或许暗含了对何敬这一代贞观旧臣集体谢幕的隐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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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未查询到历史上唐代确切有“虞羽客”此人,此人物信息为虚构设定。假设他是唐代一位颇具才学的文人,可能出身于普通士族家庭,自幼勤奋好学,对诗词歌赋、经史子集均有涉猎。其性格或许洒脱不羁,心怀壮志,渴望在仕途上有所建树,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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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繇,唐代官员、诗人。其生平事迹记载相对较少,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诗作展现出当时的文化风貌与个人才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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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莒是唐代中期官员、文人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历任监察御史、吏部郎中、国子司业等职,为官清正,擅长书法,与当时文人多有交往,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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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越是五代时期的官员,以清廉正直著称,曾任南唐时期的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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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愚是唐代一位较为隐逸的文人,生平事迹不详,现存记载较少,主要因其诗文作品而被后世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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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曦是唐代的一位僧人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因其与诗人卢仝的交往而被后世提及。卢仝曾写诗《寄赠含曦上人》,描绘了含曦的生活状态和修行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