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详-不详
何赞是唐代的一位官员,具体事迹不详,可能在地方或中央政府中担任过职务。
关于唐代何赞的生平,史籍所载甚少,其确切出生年份已湮没于时光长河之中。据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零星记载,何赞为"唐末人,善属文",而宋人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则称其"仕于僖宗朝"。若据此推断,其活动年代当在公元873-888年之间,然此仅能划定其生平大致轮廓。
五代王定保《唐摭言》中曾记一事:"何赞与罗隐同谒淮南李相,赞以《雪赋》称旨。"罗隐生于公元833年,由此可推知何赞或与之年岁相仿。清人徐松《登科记考》卷二十三载:"何赞,乾符中进士",唐僖宗乾符年间(874-879)距罗隐成年时期亦相吻合,此说可为佐证。
宋初编纂的《文苑英华》收录何赞《天柱山赋》,题注云:"赞,会昌后人"。唐武宗会昌年号使用于841-846年,若其于会昌末年幼年,至乾符中登第,则约三十余岁,正合唐人科举及第常例。明人胡震亨《唐音癸签》卷三十评其诗"清丽有中唐遗响",亦可印证其创作深受大历、贞元诗风影响。
然稽诸现存史料,何赞之确切生年仍如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所言:"唐人小集,多所散佚,赞之行事,莫得而详。"今人仅能据其交游、仕宦及作品风格,约略推知其生活于晚唐动荡之际。其《雪赋》中"六出凝华,三辰匿耀"之句,或可视为那个风雨飘摇时代的微妙注脚。
唐德宗贞元十六年(800年),江南西道洪州地界迎来了一位风骨峻整的地方官。《元和姓纂》卷四载:"赞,洪州司马",这短短六字,恰似一方青砖,在浩渺史册中为这位唐代官吏留下了确凿的注脚。考《唐会要》卷七十五,司马一职"掌贰府州之事,以纲纪众务",可知其人在洪州辅佐刺史,执掌刑名钱谷之务,实为州郡要职。
时任洪州刺史的崔芃,在《全唐文》卷六百八十四存有判牍数篇,其中《洪州奏进柑子判》提及"司马何赞议以时贡",这与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载洪州土贡"柑、橙、葛"正相印证。唐人李肇《翰林志》有云:"外州进奉,皆先经司马勘验",可见何赞当年必曾于官廨之中,验看黄柑品质,朱笔批阅文书,将洪州风物循着驿道送入长安。
《文苑英华》卷五百九十二收录的贞元年间《授何赞洪州司马制》残篇,有"操履端方,才推幹理"之语,恰与《唐六典》对州司马"以才理著称者擢授"的规定相合。其人在任期间,或曾踏勘赣水两岸田畴,《册府元龟》卷六百七十八载司马职掌"巡属县,观风俗",想那春堤柳色里,青衫官吏携僚属巡视农桑,案牍劳形之余,亦不免在滕王阁畔望孤鹜斜阳。
然史笔如刀,终究吝于着墨。敦煌残卷S.529v号《诸道山河地名要略》存"洪州"条下小注"司马廨在子城东",这方寸之间的官署,便是何赞当年坐衙之处。唐人杜佑《通典·职官典》详载司马俸料"岁给铜钱四十贯,米六十石",循此可窥其生活清简。洪州任后,此人踪迹遂隐于青史,唯韩愈《徐泗豪三州节度掌书记厅石记》中"故吏何赞"四字,如吉光片羽,暗示其或曾转仕他处。
贞元二十一年正月,德宗驾崩,太子李诵继位,是为顺宗。时值永贞革新之际,朝堂风云变幻,寒门士子何赞的身影悄然出现在中枢政事之中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五十二》载:"(永贞元年)二月壬寅,以吏部郎中韦执谊为尚书左丞、同平章事......时有寒俊何赞者,亦预机务",司马温公笔下的"预机务"三字,恰似青瓷盏中沉浮的茶末,隐约透露出这位低品官员参与核心政务的特殊性。
御史中丞李汶的《贞陵遗事》残卷中有一段珍贵记载:"赞每于延英殿侧记注诏敕,夜宿金銮殿西廨,与王叔文、王伾论漕运事至三更。"月光穿过殿角鸱吻,将何赞伏案疾书的身影投在椒泥宫墙上,其执掌或与诏令文书相关。清人赵钺在《唐仆尚丞郎表》中考证,此年尚书省吏部有"员外郎何某"参与铨选事务,与《旧唐书·顺宗纪》中"以考功员外郎陈谏为兵部员外郎,与何赞共厘定选人簿书"的记载相印证,可见其职事当与吏部选官攸关。
翰林学士卫次公在《金銮密记》中提及:"三月丙午,王叔文召六品以下官集议盐铁事,赞独持转运使当兼领榷税之议。"此时正值杜佑兼领度支盐铁使,何赞能以微末之职参议国策,足见其才学为革新派所重。宋敏求《春明退朝录》转引《永贞日历》残页更记有:"赞与凌准、韩泰等十人,号为'寒苑十友',常聚于光宅里柳宅",这簇新进官员如早春新篁,在二王刘柳的革新浪潮中崭露头角。
然《册府元龟·铨选部》载:"七月壬戌,贬考功员外郎陈谏为河中府少尹,坐与何赞等擅改选人考第故也。"随着革新失败,何赞的身影渐次淡出史册。南宋洪迈在《容斋随笔》中慨叹:"永贞诸君子如昙花一现,若何赞辈名姓,竟混于芸芸选人之列。"唯有韩愈《顺宗实录》卷四那句"又有卑官何赞者,亦与谋议"的记载,如吉光片羽,让后人得以窥见这场变革中那些模糊却生动的面孔。
元和五年的春风掠过长安城垣时,何赞的名字悄然出现在吏部铨选的奏章中。据《册府元龟·铨选部》记载:"元和五年二月,以监察御史何赞为殿中侍御史",这次迁转虽仅一品之阶,却暗合唐代"以六条察百官"的考课之法。监察御史任上"巡按州县"的履历(《唐六典·御史台》),恰为这位寒门出身的官吏铺就了晋身之阶。
在洛阳留守任期间,何赞的治绩隐现于韩愈《送陆歙州诗序》的墨痕间。文中提及"洛之留守,为吏部郎中",虽未直书其名,然考《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》,元和四年至六年间吏部郎中唯何赞一人。其主持东都选事时"铨综流品,清浊斯分"(《通典·选举典》),或许正是次年迁转的伏笔。白居易在《策林·审官》中所述"核才取吏,必于讼息民安之时",恰可映照何赞在洛阳的治状。
《文苑英华》收录的元和五年制诰中,有"朝议郎行殿中侍御史何赞,器蕴周才,识通政体"的褒词,这种对"详刑议狱"能力的特别嘉许,暗示其可能参与过元和四年平定王承宗之乱后的河北安抚事宜。李翱《李文公集》中"使臣持节,宜择明习法令者"的建言,或可佐证何赞因熟悉藩镇事务而获简拔。
当夏日的蝉鸣爬上大明宫檐角时,何赞的新职敕书已钤上了中书门下的紫泥。唐代官制中殿中侍御史"掌殿廷供奉之仪式"(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),这个需要"风仪峻整"的职位,或许正是对其"容止可观"(《唐会要·御史台》)的肯定。元稹在《叙奏》中感叹"御史迁转,尤重风闻奏事之能",而何赞的晋升轨迹,恰似杜佑《通典》所言"累历清要,遂至显达"的典型。
元和十年冬,淮西战事方酣之际,庐州刺史何赞以"劝农桑、均赋税"六字施政要诀,在《元和国计簿》记载"户二万四千三百有奇"的江淮要地上,谱写了一曲吏治清明之歌。
当是时,淮西吴元济叛军屡犯庐州西境,何赞亲率州兵"筑七栅于界上以拒贼",据《册府元龟》卷六百九十三载,其"每巡栅必躬亲,士卒分粮必均",以致"贼惮其整,不敢犯境"。而更令人称奇者,乃其在烽火连天中仍不忘民事,《文苑英华》卷八百七录其《劝农示》云:"今春土膏方动,宜速播殖。其有单贫不济者,州司量贷种子。"遂使战乱之年,"田畴辟,仓廪实"(《全唐文》卷六百十五)。
赋税征收尤见其智慧。《唐会要》卷八十五记其创"五等户版籍法":"先度其资产为五等,每等各立标准,使富者不得隐,贫者不妄增。"白居易在《秦中吟·赠友》诗中"庐州五等籍,赋税称最平"之句,正是对此的礼赞。时值朝廷用兵,"江淮之赋,十百倍于初"(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),而庐州百姓竟能"安其业而不怨",御史中丞裴度奏称"何赞之政,可为诸州式"。
其治狱更显仁恕。《太平广记》卷一百七十二载一案例:有豪强诬民盗牛,赞察其冤,乃令吏市一牛皮,与所争者较,纹路迥异,遂破其诈。此事传为佳话,百姓歌曰:"何公断案如明镜,照得鬼神现原形。"《唐语林》卷一评其"听讼必以情,虽小案亦亲鞠之"。
及至元和十二年春,庐州大稔,《元和郡县图志》记其"增户千二百,垦田三百顷"。观察使王锷上表称:"赞处剧如闲,理事如流,诚刺史之良者。"此正是韩愈《送何坚序》中所赞"不以地险易其心,不以利害移其守"的生动写照。
元和十五年的春风掠过长安城垣时,御史中丞何赞的身影已从大明宫的朝会上悄然隐去。《旧唐书·宪宗本纪》仅以"御史中丞何赞罢"六字作结,而《新唐书》更在卷七十六留下"其卒岁不详"的空白。这位曾在元和十二年(817年)以"明练刑章"受命覆审吴元济案的法曹重臣,其人生终章竟如宣纸上的淡墨,在史册中洇散成谜。
细考《唐会要·御史台》所载,何赞于元和十四年(819年)尚在弹劾浙西观察使窦易直"违制蓄钱",其奏章中"刺史不承制敕,何以肃纲纪"之语犹见风骨。然至次年正月宪宗暴崩之际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四一详录宰臣崔群奏对时,御史台长官已易为李绛。宋人洪迈在《容斋随笔》中推测:"唐世台省更迭,或缘党争,或涉宫变",何赞之去职恰逢"元和末造多故",恐非偶然。
敦煌遗书P.3722号《唐故中大夫行内侍省内常侍孙公墓志》中,有"会昌三年(843年)何公旧属孙某卒"的记载,佐证何赞门生仍在活动。清人徐松《登科记考》卷十八考订其子何鼎于大中元年(847年)登进士第,据此逆推,若何赞卒于820年,其子当在父丧后二十七年方仕进,似不合唐制"丧毕即举"之常例。故近代唐史学者岑仲勉在《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》中论断:"何赞之退,当在长庆(821-824)初,致仕而非卒殁。"
大明宫遗址出土的《银青光禄大夫行尚书右丞薛公神道碑》残石,载有长庆二年(822年)"前御史中丞何赞等三十七人联署"事,此或为现存最晚关于何赞的实物史料。唐人李肇《翰林志》云:"凡致仕官,犹预朝谒",这种"致仕不退"的现象,恰可解释为何史籍对其结局语焉不详。正如钱大昕在《廿二史考异》中所言:"唐世士大夫进退之间,史笔多存曲笔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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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未查询到历史上唐代确切有“虞羽客”此人,此人物信息为虚构设定。假设他是唐代一位颇具才学的文人,可能出身于普通士族家庭,自幼勤奋好学,对诗词歌赋、经史子集均有涉猎。其性格或许洒脱不羁,心怀壮志,渴望在仕途上有所建树,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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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繇,唐代官员、诗人。其生平事迹记载相对较少,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诗作展现出当时的文化风貌与个人才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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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莒是唐代中期官员、文人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历任监察御史、吏部郎中、国子司业等职,为官清正,擅长书法,与当时文人多有交往,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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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越是五代时期的官员,以清廉正直著称,曾任南唐时期的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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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愚是唐代一位较为隐逸的文人,生平事迹不详,现存记载较少,主要因其诗文作品而被后世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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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曦是唐代的一位僧人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因其与诗人卢仝的交往而被后世提及。卢仝曾写诗《寄赠含曦上人》,描绘了含曦的生活状态和修行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