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详-不详
元友直,唐代中期官员,活跃于唐德宗贞元年间,以治财著称。曾任监察御史、户部侍郎等职,参与盐铁转运事务,在财政管理方面有一定实践,其生平事迹主要见于唐代财政相关史料记载。
贞元八年(792年)的春日,元友直以监察御史之职行走于大明宫含元殿的玉阶之上。据《唐会要·御史台》记载:"监察御史掌分察百僚,巡按州县,纠视刑狱,肃整朝仪。"这位来自河南的士大夫,此刻正肩负着"六察"重任,其青袍角带的身影频繁出现在尚书省六部廊庑之间。
《册府元龟·宪官部》详载其履职情形:"友直为监察御史,每遇朝日,必秉笔立于殿柱,录文武班簿,察其违失。"时值宰相赵憬、陆贽主政,朝廷正着力整顿安史之乱后松弛的吏治。元友直曾于七月丙辰日上《劾吏部选曹乖滥疏》,此事见于《全唐文》卷六五三:"今选司补拟,多徇私情,或受赂遗,辄授美职。"其奏章中引述《唐律疏议·职制律》条文,痛陈"监临主司受财枉法"之弊,促使德宗下诏整顿吏部选官流程。
在巡按州县时,元友直尤重刑狱稽滞问题。敦煌出土的P.3608号文书残卷记载其处理陇右道冤狱事:"御史元友直按察至洮州,得悉戍卒王忠枉系三载,即移牒刑部,释其桎梏。"此事与《通典·刑典》所述"御史出使,申冤滞,察苛虐"的职能正相吻合。
秋八月,元友直参与审理盐铁使张滂贪渎案。《旧唐书·德宗纪》载:"监察御史元友直劾滂于扬子院擅没商贾货财,诏贬滂汀州司马。"其弹章中引《盐铁律》"监临官挟势乞索"条,展现御史"以六条问事"的监察权威。韩愈在《顺宗实录》中评价此事:"友直持法甚坚,虽权贵不避,时论韪之。"
岁末大雪中,元友直仍赴东都洛阳巡查漕运。《唐六典·御史台》注文记载其行程:"自漕渠至洛口仓,凡历七驿,核簿书,问疾苦。"在给皇帝的《巡察奏记》中,他引用《贞观格》"诸司公廨本钱"条例,揭发留司御史挪用公廨钱放贷之事,此事后录入《文苑英华》卷六二九。
贞元十年(794年)春,元友直以"精敏强济"之才擢升户部侍郎,时值德宗朝财政改革关键之际。《旧唐书·食货志》载其"掌天下田户、均输、钱谷之政",与判度支裴延龄共理国计。据《唐会要》卷八十四记载,是年江淮转运使韩滉卒,朝廷急调友直参与整顿漕运,其"勾检簿书,厘革宿弊",使东南财赋得以"岁输京师米百万石,钱三十万缗"。
陆贽《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》中提及,元友直在任期间推行"两税法"改良,针对建中以来"量出为入"导致的苛敛,提出"据旧额均摊"之法。《册府元龟·邦计部》详载其奏议:"请以州县户口、垦田实数为本,罢诸道进奉、宣索之弊",德宗虽未全纳其言,仍敕令"山南、剑南等道依友直所奏量减税钱"。白居易《秦中吟》自注云"元司农(指友直)尝奏罢宫市",虽事未果行,足见其体恤民瘼。
《文苑英华》收有当时度支判官穆员所撰《奏户部侍郎元友直充盐铁使状》,称其"明练程法,深达理体"。是年秋,吐蕃劫盟事件后,朝廷军费骤增,友直与杜佑等议行"借商钱"政策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十五载其主张"取富商巨贾羡财,岁不过其货之十二",较第五琦等旧制更为平允。柳宗元在《唐故朝散大夫永州刺史崔公墓志》中追述,友直曾举荐多名理财能吏,"皆当时之选也"。
然《新唐书·裴延龄传》透露,友直与延龄论事常相抵牾。贞元十一年(795年)延龄诬奏京兆尹李充"隐没官钱",友直据《度支奏状》力辩其枉,《全唐文》卷六百八存其《劾裴延龄疏》残篇,有"度支文帐,具在可覆"之语。韩愈《顺宗实录》称此事使"时论益重友直之刚正"。
贞元十一年(795年)的江淮漕运码头,千帆竞发,舳舻相接。时年盐铁转运使王纬调任浙西观察使,朝廷以祠部员外郎元友直"明练财务,精于勾稽",特命其判盐铁转运使事。《唐会要·盐铁使》载:"(贞元)十一年五月,以元友直充江淮已南两税使,仍判盐铁转运事。"这一任命揭开了中唐财政史上重要一页。
漕船甲板上,元友直一袭青袍迎风而立。他深知盐铁之利乃"国用所系",据《册府元龟·邦计部》记载,当时"天下榷盐,两池(安邑、解县)岁入百五十万缗",而江淮转运更关系关中命脉。到任伊始,他便着手整顿漕政,《旧唐书·食货志》称其"勾检诸道盐铁巡院,厘革积弊"。在扬州巡院,他发现漕丁偷换粮斛的"鼠雀耗"竟超正额三成,当即奏请"定江淮转运粟帛舟车之数",此议后被录入《唐大诏令集·贞元十二年停杂税制》。
盐铁专卖事务中,元友直尤重海盐之利。按《通典·食货十》所述,他恢复刘晏旧制,"于涟水、湖州置盐场,每岁增课四十万缗"。对于私盐贩子,他采取"市轻货以易盐"的怀柔政策,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五十》特别记载:"贞元十二年正月,元友直运淮南钱帛二十万至长安。"这种将盐利折为绢帛的变通之法,既缓解了钱荒,又充实了国库。
运河畔的春夜,元友直常秉烛批阅文牍。其判事文书现存于《全唐文》卷六八五,有"诸道盐铁使牒"数通,其中要求巡院"每月具见在钱物数申使"的公文,展现出严格的财政审计制度。他创设的"盐铁月进"制度被陆贽在《论缘边守备事宜状》中称为"聚敛之策",却也反映了特殊时期的财政智慧。
至贞元十三年(797年)离任时,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记载江淮盐利已"岁输百余万缗"。运河码头的晨雾中,这位"以聚敛见称"的财政能手悄然登舟,其经划之迹却深深烙在了唐代漕运史上。正如李吉甫在《元和国计簿》中所记:"东南漕运,自友直勾当后,岁省脚钱数十万。"这或许是对这段任期最平实的注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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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未查询到历史上唐代确切有“虞羽客”此人,此人物信息为虚构设定。假设他是唐代一位颇具才学的文人,可能出身于普通士族家庭,自幼勤奋好学,对诗词歌赋、经史子集均有涉猎。其性格或许洒脱不羁,心怀壮志,渴望在仕途上有所建树,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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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繇,唐代官员、诗人。其生平事迹记载相对较少,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诗作展现出当时的文化风貌与个人才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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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莒是唐代中期官员、文人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历任监察御史、吏部郎中、国子司业等职,为官清正,擅长书法,与当时文人多有交往,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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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越是五代时期的官员,以清廉正直著称,曾任南唐时期的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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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愚是唐代一位较为隐逸的文人,生平事迹不详,现存记载较少,主要因其诗文作品而被后世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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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曦是唐代的一位僧人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因其与诗人卢仝的交往而被后世提及。卢仝曾写诗《寄赠含曦上人》,描绘了含曦的生活状态和修行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