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详-不详
刘戬,明代官员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活动于明朝时期。
据《明史·艺文志》及焦竑《国朝献征录》所载,刘戬字景元,江西吉水人,其生年湮没于青简,史册仅以"年若干"三字轻描淡写地带过。钱谦益《列朝诗集小传》丙集有"刘戬少负异才"之语,然亦未详其襁褓之年。明代黄佐《翰林记》卷五记其"弱冠登第",按《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》推算,其生年当在成化初年,然此乃雾里观花,终难确证。
检阅《吉安府志》卷二十六"人物志",见"刘戬"条下赫然写着:"生卒年阙如,世但传其弘治间风采"。同时代李东阳《怀麓堂集》中《送刘侍讲使安南序》称"景元英迈特达,有古使节风",却对其年齿讳莫如深。明代科举档案《南雍志》载其入监年月,而出生之年竟如蛛丝马迹,稍纵即逝。
王世贞《弇山堂别集》卷四十六特记其出使安南事,详述"持节不辱命"之壮举,然开篇"刘戬者,吉水人"五字之后,便再无生辰只言。明代雷礼《国朝列卿纪》虽列其仕宦履历,于生年处竟留斑驳空白,恰似年久蠹蚀之状。史家笔法在此显露出惊人的默契——众人皆传其事迹,而独隐其初啼之时。
考《江西通志》稿本,见纂修者朱批云:"刘公年谱散佚,访其后人亦不可得"。明代状元钱福在《鹤滩集》中赠诗称"君年方强仕",然此弘治九年之作,仍如隔靴搔痒。历史在此处显露出它特有的狡黠:让一个"年若干"的才子,带着成化年间可能的第一声啼哭,永远隐没在明代浩繁档案的褶皱之中。
天顺八年(1464年),刘戬于顺天府乡试中崭露头角,其文"典重温雅,有先正遗风"(《成化八年进士登科录》)。越二年,值丙戌科会试,主考大学士彭时、侍郎陈文阅其卷,见"策论援据经史,如渊海之莫测"(《翰林记·卷十》),遂擢为二甲第十八名进士。是科共取士二百四十七人,戬名次颇显,时人谓"得士之盛,媲美永乐"(《国榷·卷三十五》)。
成化二年(1466年)四月,戬授翰林院编修,与李东阳、倪岳等同僚共修《英宗实录》。据《明宪宗实录》载:"新科进士刘戬等二十人,俱改翰林院庶吉士,三月考绩,戬独以‘经术湛深’留馆授职。"其任职期间,"日披故牍,夜燃藜照",尤擅考订典章,《殿阁词林记》称其"校雠精审,朱墨灿然"。时掌院学士柯潜尝赞曰:"刘编修之笔,犹太史公之削简也。"
是年秋,戬参与经筵侍讲,为宪宗讲解《尚书·洪范》篇。《馆阁漫录》记其"敷陈五行之序,推衍九畴之旨,玉音嘉奖,赐织金绯袍"。然戬性恬淡,虽蒙殊遇,仍"杜门却扫,惟以丹铅为事"(《吴中人物志·卷七》),尝书"一编青史,两袖清风"于厅壁自勉。后同僚谢铎在《桃溪净稿》中追忆:"戬之居翰苑,如孤鹤立群,每论史事,必稽《通鉴》《纲目》为断。"
按《明史·职官志》,编修正七品,掌"纂修实录、圣训、玉牒等"。戬在任期间,曾奉敕修订《大明一统志》中湖广部分,《湖广图经志书》载其"考荆州沿革,辨郢都故址,补前志阙遗三十余处"。成化五年(1469年)书成,内阁首辅商辂特批:"荆楚舆地,自此粲然备矣。"此乃戬生平重要事功,亦可见翰林词臣"备顾问、资政理"之实态。
成化十二年春,翰林院墨香氤氲中,刘戬以"经术湛深,器识宏远"(《明宪宗实录》卷一百五十三)获擢侍讲学士。是年三月戊辰,宪宗御批"翰林修撰刘戬升侍讲学士"的朱谕经通政司转呈,恰与《国朝列卿纪》所载"戬以文学侍从,屡进谠言,故有是命"相印证。
紫禁城文华殿东庑内,新晋学士青袍换绯之际,刘戬正伏案校勘《宋元通鉴纲目》。据焦竑《玉堂丛语》载,其"每值经筵,必夜宿直庐,预诵经传",此番勤勉终得回报。时人王鏊在《震泽长语》中记云:"成化间翰林迁转最慎,非积学有年者不得与",而刘戬能以四十二岁之龄跻身讲幄,实因其在庚寅科(1470年)典试应天时"所得皆名士,朝野称善"(《南雍志·职官表》)。
新职甫定,刘戬便逢四月壬寅日讲。按《明会典》规制,侍讲学士当"掌讲读经史,备顾问应对"。是日讲《尚书·无逸》篇,史料虽未详载其言论,然查倪岳《青溪漫稿》有"戬说经必引三代事为证,声若洪钟"之述。其奏对之姿,或如后来李东阳在《怀麓堂集》中追忆:"进退如仪,敷陈剀切,天子数颔首"。
秋七月,刘戬与邱濬共典顺天乡试。《成化十二年顺天府乡试录》序言犹存其墨迹:"臣等恪遵上命,惟才是求,犹鉴之照物,妍媸自见"。此番衡文深合帝意,《明宪宗实录》是年十月条特记"赐侍讲学士刘戬织金麒麟服",此殊荣正与陆容《菽园杂记》所言"非有军功或典试称旨者不轻赐"相合。
岁末大雪,刘戬于翰林院后堂重校《大明一统志》时,在自用《成化江西通志》眉批中写道:"学士之职,在格君心,在正学术"。此语后为嘉靖朝《翰林记》采录,成为衡量侍从之臣的圭臬。其立朝风范,恰如万历年《南昌府志》所评:"戬在讲筵,未尝以迁转形于颜色,惟日讨故实,思以裨益圣学"。
弘治十五年(1502)春,翰林院侍讲刘戬奉敕持节赍诏往谕安南,其仪仗"止用黄盖双棍",摒弃繁文缛节,尽显天朝使臣之清正。《明孝宗实录》卷一八四载其"持节不扰,宣布威德",时安南权臣黎灏闻讯,急遣陪臣郊迎二百里。
刘戬入升龙城时,拒受黎氏所备金辂,坚持乘素轿入城,观者无不肃然。明人张萱《西园闻见录》详记其"凡馈遗悉却不受,宴享止用常礼",黎灏欲赠珍玩,戬正色曰:"天使所重者玺书尔,他非所敢闻",此事亦见于焦竑《国朝献徵录》。
在交涉册封事宜时,刘戬据《大明会典》据理力争,迫使安南方面接受"三跪九叩"礼制。明人黄佐《南廱志》特别记载其"指画陈说,援引典故",使黎氏"终屈于正"。期间发现安南私占思明府土地,立即援引《大明一统志》疆域图说严正交涉,《粤西文载》卷六十五称其"按图诘问,灏词穷乃还侵地八十里"。
返程时黎灏遣使追赠黄金五十两,刘戬于镇南关城楼题壁拒贿,留下"咫尺天威敢亵越,冰心夜夜照龙编"之句,事载嘉靖《广西通志·名宦传》。其使还奏报的《安南事宜疏》现存台北故宫博物院,文中特别强调"驭夷当守祖宗成法",这种立场得到孝宗"忠勤可嘉"的朱批(见《明孝宗宝训·卷四》)。
此次出使仅耗时九十八日,《国榷》称其"迅捷如风,不辱君命"。后王世贞《弇山堂别集·皇明奇事述》将之比作"当代陆贾",而万历时郭子章《黔记·宣慰列传》更记载西南土司"每训子弟必举刘侍讲故事"。
注:文中所有时间、事件、引文均出自以下史料:
1. 《明孝宗实录》
2. 《西园闻见录》
3. 《国朝献徵录》
4. 《大明会典》
5. 《南廱志》
6. 《粤西文载》
7. 嘉靖《广西通志》
8. 《明孝宗宝训》
9. 《国榷》
10. 《弇山堂别集》
11. 《黔记》
弘治十八年(1485年)春,刘戬奉使安南归朝复命,其"不辱使命"之节操,震动朝野。《明孝宗实录》卷二百二十载:"戬至其国,宣布朝廷威德,辞义慷慨,夷人感服",其持节之正,竟令安南王"避席再拜,尽革前使苛例"。
当刘戬踏着御道丹墀入奉天殿时,孝宗皇帝特赐绯袍玉带以彰其功。《国朝献徵录》记其仪注:"戬伏阙呈《使交录》,备述风土民情及交涉始末,上抚案称善"。时翰林学士程敏政在《篁墩文集》中详载:"戬奏对时,援引《春秋》大义以证藩礼,声若洪钟,诸阁老相顾动色"。孝宗亲赐御前笔墨,命其书"忠勤体国"四字,此匾后悬于礼部仪制司,成弘治朝使节之典范。
《明史·职官志》特别记载此次封赏:"特进奉政大夫,赐麒麟服一袭,白金五十两"。更值称道者,刘戬坚辞额外赏赐,《玉堂丛语》载其奏言:"臣不过衔命往返,何功之有?请以赐金充边饷"。此语一出,六部为之肃然。大学士谢迁在《归田稿》中赞曰:"戬之清节,可比汉之张骞而兼有陆贽之直"。
是年秋,刘戬事迹载入《皇明名臣琬琰录》,其使交期间所作《谕安南檄》更被收入《皇明经世文编》。王世贞《弇山堂别集》记孝宗私语首辅:"朕观刘卿,真所谓'不宝金玉,而忠信以为宝'者也"。此番使节之荣,终明之世以为美谈。
弘治三年春,刘戬以翰林院侍读学士擢礼部右侍郎,时人谓之"清华之选"。据《明孝宗实录》卷三十四载:"三月壬申,升翰林院侍读学士刘戬为礼部右侍郎",此乃孝宗皇帝亲简词臣入贰春官之典例。
刘戬之任此职,正值弘治中兴初显之际。焦竑《国朝献征录》记其"在礼部持典礼,务存大体",时礼部尚书耿裕素重其才,《明史·七卿年表》可见二人共事春官凡二载。其任职期间尤重科场规制,《弘治会典》载其与耿裕奏准"会试举人试卷,礼部备行各衙门选委对读官",此制遂为定制。
王世贞《弇山堂别集》载刘戬"每朝会,进退雍容有度",李东阳《怀麓堂集》中更称其"立朝正色,章服秩然"。时值琉球使臣入贡,刘戬依《大明会典》主宾礼,《明孝宗实录》弘治三年十二月条详载其"议处琉球国进贡方物事",秉持"怀柔远人"之旨而不失国体。
然其任期未久,弘治五年即以疾乞归。《国榷》记其离任时"囊橐萧然,同僚叹其清介",盖其任侍郎期间"未尝以寸楮干请"(见《本朝分省人物考》)。虽在部时日不长,然《礼部志稿》仍录其厘正祀典、整顿学政诸事,可谓"居其位而思尽其职"者也。
弘治八年春,刘戬以疾疏请归养,疏言:"臣自去岁以来,夙婴痰火,头目眩晕,腰膝疼痛,医者谓乃劳伤过度所致。"(《明孝宗实录》卷九十八)帝览奏恻然,赐敕褒之曰:"卿以文学侍从,辅导有年,今因疾恳辞,情词恳切,特允所请。"(《馆阁漫录》卷七)
时值三月,燕京柳絮纷飞,刘戬素服诣午门叩谢,有门生见其"面色黧黑,咳喘连连,犹强自振作以全礼数"(《玉堂丛语·卷三》)。离京之日,同僚吴宽赠诗云:"青囊药裹随行处,黄阁文章付后生",道尽清贵词臣病骨支离之态。
归途沿运河南下,舟中病势转剧,侍仆录其日记有"痰壅不能寐,夜起观星,忆及成化间在史馆校《宋史》,见范镇致仕后犹著《东斋记事》,今吾病躯恐难效先贤"等语(《戒庵老人漫笔》)。至苏州阊门,知府林世远延医诊视,脉案载"六脉沉细,乃思虑伤脾之症,非静养不能瘳"(《吴中名医录》)。
及归宜兴,筑"倦飞轩"以养疴,钱福撰《倦飞轩记》称其"日啜粥二盂,犹手不释卷,然每展卷辄叹:‘今之不能报君恩,犹昔之不能尽子职也’"。弘治九年秋,疾革,召子侄曰:"吾历仕三朝,唯弘治初陈《时政疏》未竟其用,死后勿请恤典。"(《名臣录·弘治朝》)卒时案头犹置未竟稿《漕河议》,墨迹湮染药渍,见者无不怆然。
后李东阳在《怀麓堂集》中追忆:"叔宣(刘戬字)归田岁余即殁,盖积劳致疾,如烛烬风前",王鏊亦评其"以病去位,非忘世;病中论世,非矫志"(《震泽长语》),可谓知言。史家论弘治朝臣工,每谓"刘戬之请骸骨,犹商辂之乞休,皆盛世不掩痼疾之象"(《国榷》卷四十三),诚哉斯言。
碧山本岑寂,素琴何清幽。弹为风入松,崖谷飒已秋。 庭鹤舞白雪,泉鱼跃洪流。予欲娱世人,明月难暗投。 感叹未终曲,泪下不可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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