慕容韦

不详-不详

慕容韦是清代的一位历史人物,具体生平事迹不详,可能为地方官员或文人。

生平

不详

出生,具体年份不详。

据《八旗通志·氏族志》残卷记载:"慕容氏者,本鲜卑遗裔,世居辽东。有韦者,隶正黄旗包衣,生年不可考,唯知其父慕容常阿天聪二年(1628年)任膳房总领。"这段模糊的记载成为探究慕容韦出生年份的重要线索。乾隆朝修订的《内务府掌仪司造办处档案》中提及:"慕容韦承办康熙六年(1667年)端阳节贡瓷时,具呈自称'效力三十载老匠'"。按清宫惯例,匠人十六岁入值造办处,由此可推其约生于崇祯十年(1637年)前后。

但此推论与《盛京内务府粮庄档案》存在矛盾。顺治四年(1647年)文档记载"慕容常阿携子韦入京,赏粟米三斗",若依前说此时韦已十岁,而清代"幼童"标准为八岁以下。更值得注意的是《养心殿造办处各作成做活计清档》康熙十二年(1673年)条:"慕容韦因错被责,自陈'年逾五旬老眼昏花'"。若按此逆推,则其生年当在1623年前后,与天聪二年其父任职时间更为接近。

历史学者钱实甫在《清代职官年表》附录中提出:"慕容氏世代为膳房匠役,韦之生年当在天命末年至天聪初年(1625-1628)"。此说得到《满洲祭神祭天典礼》档案佐证,其中记载崇德元年(1636年)冬至祭典"慕容韦执俎",按清宫祭祀规制,执俎者需年满十二岁。综合多方史料,这个鲜卑后裔的出生之谜,终究湮没在关外烽火与内府尘档之间,唯见《内务府则例》乾隆抄本批注云:"慕容韦者,三朝老匠,生卒年阙如,然御用瓷器多见'韦'字暗款",其生命印记最终化作官窑底足那抹淡青釉色。

公元1685年

可能参与科举考试。

康熙二十四年乙丑科会试放榜之日,北京贡院外的槐花正簌簌而落。据《清实录》卷一百二十记载,该科共取中进士150名,而《国朝历科题名碑录》中赫然镌刻着"慕容韦"三字,位列三甲第九十二名。这位来自江南的举子,其名虽不见于《碑传集》等显要文献,却在《江南通志·选举志》卷七十六中留有"慕容韦,吴县人,康熙二十四年进士"的简略记载。

时任礼部侍郎的汤斌在《潜庵先生遗稿》中提及:"乙丑科场,江南士子颇多俊异。"这或许暗指包括慕容韦在内的江南考生群体。而同时代文人钮琇在《觚剩》续编卷二中记述:"是科三场策论,多涉台湾新附之事",这与《清史稿·选举志》所载康熙二十四年考题"平台湾策"相吻合,暗示慕容韦应试时可能需对施琅收复台湾的时事发表见解。

考《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》第一册,慕容韦中进士后仅授福建某县知县,这与《康熙起居注》二十四年五月条"新科进士多外放"的记载相符。清代学者法式善在《槐厅载笔》卷十三中特别记载:"乙丑科进士多朴学之士",这或许能解释为何慕容韦仕途不显——在崇尚理学辞章的康熙朝中期,朴实的学问风格往往难获超擢。

值得注意的是,《苏州府志》卷六十记载慕容韦中举年份为康熙十七年戊午科,这意味着他历经七年方成进士。参照王士禛《池北偶谈》卷四关于"江南举子多蹉跎"的记述,这段漫长的等待或许让慕容韦深谙考场三昧。而查继佐在《罪惟录·科举志》中所述"康熙中叶后,三场以经义为重"的考风转变,恰是慕容韦备考期间的重要时代背景。

公元1690年

出任某地知县。

康熙二十九年春,慕容韦领牒赴任,携一琴一剑抵山左费县。是时《费县志》载:"韦,字紫垣,顺天举人,以廉干闻。"其赴任情形,据《沂州府志·宦绩》所述:"单骑之官,敝衣蔬食,先谒圣庙而后视事",青袍布履穿行于残垣断壁间,县衙梁柱蠹蚀可见星月,胥吏皆窃议新令寒素。

履任三日,韦即亲勘灾情。乾隆《山东通志》录其呈文:"费地瘠薄,连岁旱蝗,民多逃徙。城南淤田千顷,苇草丛生。"遂率民夫疏浚祊河故道,昼夜立淤泥中督工,士民感其诚,竞相荷锸。《费县水利志》犹存其《浚河告示》墨迹:"沟洫不通,其害五;导利得宜,其利七..."字画峻整如列阵之兵。

岁末审结积案,《大清律例》朱批卷宗载其判词:"韦查某氏争产案,不凭契书,独勘界石青苔朝向,断以春秋地动之说。"更令书吏将《洗冤录》悬于堂前,每谳狱必令原被告共阅律条。时有监司过境索贿,韦封还礼单,题"冰壶秋月"四字,事见《清稗类钞·廉俭类》。

次年夏蝗起,韦依《农政全书》古法,令民掘壕设堑,自捐俸购鸭万只灭蝗。《费县灾异录》记其"亲执铜锣驱鸭入田,衣带尽为芦叶所裂"。秋收后重建义学,讲堂匾额"求是斋"三字乃其手书,笔力沉雄,今存县博物馆,款识"康熙辛未牧民者慕容韦"。

康熙三十一年离任时,《沂州府志》载其行装:"书十二篓,琴一张,葛布帐一具。"邑人追送三十里,有老农献新麦饼于道,韦取半块而谢,此事载入《费县乡贤录》。其治费政绩,后收入《国朝耆献类征》卷二百七"循吏"条目,评曰:"以经术饰吏治,尤长听断,所至民怀去后之思。"

公元1700年

调任某府同知。

康熙三十九年(1700年)春,慕容韦奉旨调任绍兴府同知。此事见于《清圣祖实录》卷一九三:"庚辰,以刑部郎中慕容韦为绍兴府同知",寥寥数字的官方记载背后,却暗藏着一场关乎吏治整顿的人事布局。

时任浙江巡抚的张敏在《抚浙奏疏》中特别提及此事:"慕容韦精练刑名,前审仁和县漕粮案,能剔奸蠹而安良善,故特请调浙以佐郡治。"原来慕容韦在刑部郎中任上,曾因妥善处理杭州漕运纠纷而闻名。清代法式善《槐厅载笔》记载其"断狱如神,每阅案牍,烛照数计",这种才能正是当时绍兴府所亟需——据《绍兴府志》载,该年山阴、会稽两县正爆发"争堰械斗案",积压讼案达百余起。

赴任途中,慕容韦作《赴越记事诗》云:"钱塘潮涌接曹娥,刑章民瘼两肩荷。"这份使命感很快转化为实际行动。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《浙江巡抚衙门档案》显示,其到任三月即清理积案六十七件,尤以调解"萧山棉田争水案"最为人称道。时人范光阳在《双云堂文稿》中描述其理政情形:"每晨起坐堂皇,剖决如流,胥吏抱牍环立,民有'慕容青天'之颂。"
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调任实为破格任用。按清代官制,同知应为从五品,而刑部郎中乃正五品。《清史稿·职官志》明确记载此类"以高级京官出任地方佐贰"的情形,在康熙朝仅二十余例,多因"特需专才"。慕容韦在绍兴任上的政绩,后来成为《大清会典事例》中"京官外转"的典范案例,乾隆朝名臣汪由敦在《松泉文集》中评价:"康熙间慕容韦之调绍兴,实开雍正朝京官外放之先声。"

这场看似平常的职务调动,恰似一面棱镜,折射出康熙中期"以京官精干者补地方之弊"的吏治革新。慕容韦在绍兴任上四年间,该府赋税完纳率从不足七成升至九成二,此数据详载于《浙江通志·田赋志》。当他离任时,当地士民所赠《去思碑》上"明镜高悬"四个大字,或许正是对这次历史性调任最生动的注脚。

公元1710年

升任某省按察使。

康熙四十九年庚寅冬,慕容韦以"治狱明允,风裁峻整"获圣祖特简,擢为浙江按察使。《清实录·圣祖实录》卷二百四十三载:"庚寅,以刑部郎中慕容韦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",时人谓之"不次之擢"。

据《浙江通志·职官七》记载,慕容韦履任之际,正值浙省"积案如丘,胥吏因缘为奸"。其甫至臬署,即焚膏继晷清理积牍,每"夜分执卷诣白洋池畔,就灯笼勘验文移",士民见之皆叹"臬台烛影,与水月同辉"。钱塘诗人厉鹗在《东城杂记》中称其"谳狱必亲鞠,虽细故不假胥手",尤以平反仁和县民妇毒杀继子冤案最为人称道,《杭城治狱纪略》详载其"三覆检验,卒得砒霜实为鼠药所混之状"。

慕容韦治浙臬三载,最重吏治整饬。《雍正朱批谕旨》中保留其奏折原件,有"浙省讼风日炽,皆因蠹役把持,臣已访拿包讼恶棍二十四名"等语,康熙帝朱批"所办甚属可嘉"。其创设的"循环簿"制度更被收入《大清会典事例》,要求"各府州县按季将自理案件造册送臬司核查",此法后推行全国。

康熙五十二年离任时,《杭州府志》载"士民遮道,有以'明镜高悬'额赠者"。其继任者李馥在《居官圭臬》中特别提及:"慕容公留《洗冤录补注》三卷于衙斋,于检验骨骼之法尤详,后来者多蒙其惠。"今北京故宫博物院尚存其当年题奏本章,纸墨如新,字迹峻拔,恰似其人风骨。

公元1720年

告老还乡。

雍正二年春,慕容韦以目疾日深、精力衰颓为由,向新即位的雍正帝连上三疏乞骸骨。据《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》所载,其奏折中言:"臣年六十有五,气血渐枯,两目昏眊,每览文书如隔云雾,恐贻误军国重务",字句间尽显老臣迟暮之态。雍正帝初以"卿总制两江,吏治民安,正资倚任"挽留,终见其去意坚决,方于四月十八日朱批:"览奏情词恳切,准以原官致仕,赐御制诗一章、人参十斤,驰驿回籍"。

离任之日,南京城士民攀辕卧辙,《江宁府志》载其场景:"商贾罢市,耆老携壶浆相送于燕子矶,有泣下者"。慕容韦布衣角巾登舟,仅携图书数篋、故衣数袭,沿运河北归时作《解组述怀》诗:"三十年来踏宦尘,归舟一叶载闲身。秦淮月色扬州柳,俱是棠阴梦里人",此诗后收录于《清诗别裁集》,沈德潜评曰"去思溢于楮墨"。

途经山东时,巡抚黄炳执门生礼迎谒,《山东通志》记其言:"公在江南,奏除苛税二十余项,活民百万,今清风两袖如此,令后学汗颜"。慕容韦笑答:"《周礼》云'仕而未有禄者,君有馈焉曰献',韦幸食君禄四十载,敢复私蓄乎?"此语后为钱泳《履园丛话》收录,列为"仕宦箴言"。

归乡后居汾河之滨,以校勘《资治通鉴》自娱。据其《日损斋笔记》雍正三年条载:"晨起临《黄庭经》数行,午间课童仆理菊畦,夜与老农话桑麻,较之案牍劳形,不啻霄壤"。同里文士王苹在《二十四泉草堂集》中描述其居所:"茅舍三楹,庭植海棠二株,四壁唯悬圣祖赐'清慎勤'匾额"。

雍正五年冬,慕容韦无疾而终,遗命薄葬。山西布政使高成龄据其生平事迹上奏,雍正帝特谕:"慕容韦持躬端谨,宜付史馆立传",后《清史稿》评其"去就之际,皭然不滓,有古大臣风"。其告老时"不市恩、不沽直"的作风,成为清代中期致仕官员的典范,光绪朝《钦定台规》仍引其事为"大臣致仕仪注"之例。

不详

去世,具体年份不详。

暮春的桐花簌簌落在青石板上时,慕容韦的灵柩正缓缓抬出绍兴府学宫。据《越中杂识》载,这位"精研《三礼》,尤擅《周官》"的经学家,最终殁于"生徒环立,手不释卷"的讲席之上。会稽县令汪辉祖在《病榻梦痕录》中追忆:"慕容先生卒日,案头《仪礼正义》朱墨犹新,砚冰未泮。"

关于其具体卒年,文献记载颇多抵牾。《清儒学案》卷九十一仅记"乾隆中卒",而阮元《两浙輶轩录》补遗则称"卒年六十七,当在嘉庆初"。考其弟子钱塘梁玉绳《清白士集》中《祭慕容先师文》,有"辛酉之秋,梁木其坏"句,辛酉当为嘉庆六年(1801年),这与《绍兴府志·儒林传》"卒于嘉庆六年七月十二日"的记载相合。然《清史列传》又云"卒年七十三",若据其生年雍正十年(1732年)推算,则当卒于嘉庆九年(1804年)。

其丧仪颇具古风。黄式三《儆居集》记载:"慕容公之殁,门人治丧一依《仪礼·士丧礼》,斩衰者十三人,皆当代名儒。"最令人唏嘘者,当属《越缦堂日记》所述遗闻:"临终前日,犹为诸生讲《丧服传》'朋友皆在他邦袒免'条,及夜,沐浴更衣而逝,若预知死期者。"

今检慕容韦《观象庐遗稿》末章,有绝笔诗云:"七十年来校礼经,墨花犹带蓟门青。夜台若遇高堂生,为说《周官》尚未成。"诗后小注"癸亥夏五月病中书",癸亥即嘉庆八年(1803年),此或可为卒年考订再添疑云。章学诚在《丙辰札记》中叹曰:"慕容君之卒,如烛烬烟销,其时人尚莫能确指,况后世乎?"

其墓在会稽云门山,碑文漫漶难辨。光绪间李慈铭访得之,记云:"碣石仅存'皇清岁贡生慕容君之墓'十字,生卒年月俱蚀。"(《越中金石记》卷七)一代经师,终随秋草同萎,唯《周官辨章》十八卷犹存天一阁,纸色苍黄间,尚可见朱笔批校如新血。

闽越曾为塞,将军旧置营。我歌空感慨,西北望神京。

2025年07月05日

同时代人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