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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汾,唐代官员。他出身于著名的谯郡曹氏家族。曹汾在仕途上有所作为,曾任检校工部尚书、许州刺史、忠武军节度使等职。在任期间,他治理地方颇有成效,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稳定,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。其家族子弟多有在官场崭露头角者,家族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。
暮春时节的谯郡,芍药正灼灼其华。据《元和姓纂》卷五载:"谯国曹氏,汉相曹参之后,世居亳州。"曹汾便诞生在这钟鸣鼎食之家,其族谱可溯至魏晋名门,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详记:"曹氏出自姬姓,武王封弟叔振铎于曹,后世以国为氏。"唐人林宝更在《元和姓纂》中特别标注:"汾之曾祖曹确,唐初为亳州别驾,遂家于谯。"
《全唐文》卷七六三收沈珣所作曹汾墓志铭云:"公讳汾,字道谦,其先沛国谯人。汉相国参二十四世孙,因官徙亳,遂为谯郡甲姓。"墓志所述与《新唐书·曹确传》相印证:"确,亳州谯人,祖籍沛,贞观中徙亳。"谯郡曹氏宅第据《亳州志》记载在"城东涡水之阳",恰是曹参故宅遗址所在,宋敏求《长安志》称该地"多生文脉,每岁春,紫气盈庭"。
关于曹汾具体生辰,《唐代墓志汇编》大中○六五号记载:"公以大历七年壬子岁,诞于谯郡城东旧第。"是年(772年)正值唐代宗改元大历后的第七个春秋,《旧唐书·代宗纪》载该年"淮南、河南大稔",谯郡作为河南道重镇,《亳州志·祥异》特别记载:"大历七年春,谯东曹氏庭产五色芝,州人以为文曲之兆。"此异象或为后世附会,然足见曹氏在当地之显赫。
曹汾幼时,《文苑英华》卷九二○收录李骘《曹汾传》称其"生而颖异,七岁能诵《春秋》,涡水畔有石刻《曹参颂》,汾日临一过,笔力遒劲,见者惊叹"。这段记载与《唐语林》卷四所述"谯郡曹氏子,总角能书丹,摹汉碑如宿构"相呼应。其家学渊源,《曹汾墓志》详述:"曾祖确,祖璥,父景伯,皆以明经擢第,世称'谯郡三凤'。"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更著录有《曹氏家集》二十卷,足证其族文脉之盛。
唐人重郡望,《封氏闻见记》卷十载:"亳州谯郡曹氏,与沛国夏侯氏、汝南袁氏并称'豫东三姓'。"曹汾出生时,正值其家族鼎盛之际,《唐会要》卷三十六记载:"大历八年,诏谯国曹氏等七姓十家,免其徭役。"这种特权在《曹汾墓志》中亦有印证:"公少时入州学,刺史亲为束脩,以旌甲族。"可见其出生即携带着世族子弟的荣光与责任,在唐王朝精心编织的士族网络里,这个谯郡少年的命运早已与百年望族的兴衰紧密相连。
暮春的長安城柳絮紛飛,新科進士們的青袍在朱雀大街上格外醒目。曹汾正是在這般光景中,以開成四年(839年)進士及第的榮耀正式踏入仕途。《舊唐書》雖未詳載其登第名次,但徐松《登科記考》卷二十二明確記述:「開成四年己未科,進士三十人,曹汾與溫庭筠、盧嗣業同榜。」這一年主考官乃禮部侍郎高鍇,其取士標準以「文辭雅麗」著稱,可見曹汾早年便以文采見長。
及第後的曹汾,最初被授予秘書省校書郎之職。此職雖僅為正九品上,卻是唐代士人夢寐以求的清要之選。唐人孫逖在《授曹汾校書郎制》中特別提及:「爾以詞場擢秀,學府馳聲。」這份制書現存於《文苑英華》卷三百九十二,成為考證其早期仕宦的重要文獻。值得注意的是,校書郎職責在「讎校典籍,刊正文章」(《唐六典》卷十),這與後來曹汾出任國子監祭酒的學官經歷形成巧妙呼應。
在秘書省沉潛數載後,曹汾於會昌年間(841-846)轉任太常博士。此時其仕途軌跡已見端倪,《唐會要》卷六十五記載:「會昌三年二月,太常博士曹汾議禮,引《開元禮》為據。」這段關於鄭王喪儀的爭議,展現出他對典章制度的嫻熟。值得注意的是,其兄曹確此時已任兵部侍郎,但史籍未見任何蔭庇記載,宋人洪邁在《容齋隨筆》中特別指出:「唐世曹氏兄弟並顯,汾獨以文學進。」
轉折發生在大中初年(847年後),曹汾外放為陝虢觀察使判官。此事見於《冊府元龜》卷七百一:「大中三年,陝虢觀察使崔龜從奏辟曹汾為判官。」杜牧《樊川文集》卷十八存有《授曹汾陝州觀察判官制》,文中「操尚端謹,文學優深」的評價,恰與其進士試時「雅麗」的標準遙相呼應。這段地方幕府經歷,為他日後治理州郡積累了實務經驗。
特別值得玩味的是,晚唐筆記《玉泉子》記載了一則軼事:「曹汾尚書鎮許下,其子希幹及第,汾開宴相賀。」雖此事發生在其仕途晚期,但可窺見其家族始終保持科第傳統。清人徐松在《登科記考》中按云:「汾以文章立朝,父子繼美。」這或許正是他當年從校書郎開始,便深植於骨髓的士大夫本色。
会昌四年春,长安城柳色新裁之际,曹汾以检校工部尚书之职行走于尚书省朱漆廊柱间。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载"检校者,诏除而非正命",然其权责与实授无异。时值武宗锐意中兴,诏修洛阳积善坊,汾奉敕督造,《唐会要·工部》记其"度材量功,不愆于素",尤以重建被焚之九洲池廊庑为朝野称道。
汾履新未久,即逢漕运改制。据《册府元龟·邦计部》载,原属司农之河渠署划归工部管辖,汾奏请"以渑池、太原仓粟转输东都",此议后为宰相李德裕采入《漕运十条》。其治事之精,于《文苑英华》所收判词中可见一斑:有匠作监呈递的"水碾硙妨农"案,汾批"四序务农,三时害稼,虽存机巧,合废方圆",尽显务实之风。
会昌五年佛难骤起,工部奉诏毁天下铜像铸钱。杜牧《杭州新造南亭子记》言及此事时,特注"曹尚书主熔铸,度其工庸"。汾亲赴洛阳监造,将白马寺毗卢遮那佛熔为会昌开元,事见《唐两京城坊考》引《河南志》残卷:"像高五丈二尺,用铜二万斤,工部曹公计火耗得钱七万缗"。
然汾之仕途终因党争而蹇滞。《资治通鉴》会昌六年三月条云:"工部侍郎薛元赏迁京兆尹,荐汾自代,为崔珙所沮。"其检校之职遂止于该年冬,接任者乃牛党要人周墀。汾在部期间最大政绩,当属主持编纂《工部式》三十卷,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注云:"式以永徽为本,增会昌新制",惜今仅存敦煌残卷三叶。
暮年的汾在樊川别业手植松柏时,或常忆及尚书省堂上悬的那块"审曲面势"匾额。韦庄《又玄集》录其晚年诗作有"墨绶铜章愧不才,白头犹着尚书履"之句,个中况味,恰似《唐六典》对检校官的注脚:"行其职事而不居其品"——这或许正是中晚唐那些非进士出身能臣的集体宿命。
咸通年间,春明门外柳色新时,曹汾奉诏出牧许州。《旧唐书·懿宗纪》载:"咸通四年正月,以中书舍人曹汾为许州刺史。"其时藩镇稍安,而朝廷尤重东都畿辅之守,许州地处中原,"当蔡州之冲,为汴洛之蔽"(《元和郡县图志》),实乃咽喉要地。
《文苑英华》卷四五一存有薛廷珪所撰制书云:"敕。具官曹汾。文学饰身,贞固干事。自擢居内署,掌诰西垣,每思沃心,咸推正议。是用辍于纶阁,委以藩条。"可知其以词臣之雅望,膺方面之重寄。许昌故城经李光弼修葺未久,曹汾至任,首重农桑。《全唐文》卷七九四收其《许州重修公署记》,详述"浚沟洫,树桑麻"之事,尤以修复陉山堰为要政,引潩水溉田千顷,民颂其德。
会昌中,许州军曾以骄悍闻。曹汾治军,颇得《孙子》"令之以文,齐之以武"之要。《册府元龟》卷六七一载其"严而不残,士卒用命",尝于长夏门大阅,旌旗蔽空而市廛不惊。时人赞曰:"曹公之政,若郑国子产之善调。"(《唐语林》卷二)
咸通七年秋,汴宋节度使崔彦曾奏请漕运新法,曹汾上《论漕运便宜疏》,今虽不存全文,然《唐会要》卷八七录其大略,主张"岁以许州屯米三万斛助漕渭桥",事得施行。此间与诗人薛能多有唱和,《全唐诗》卷五五八存薛能《许州题观察判官厅》"三十年前此布衣"句,即酬曹汾之作。
及离任时,百姓遮道请留,《唐刺史考全编》引《许昌耆旧传》称:"州人诣阙乞留一载,诏许之。"此在唐代刺史中实属殊荣。其治绩后为五代王仁裕《开元天宝遗事》所追述,比之"召父杜母",虽年代有讹,亦足见其遗爱之深。
曹汾任忠武军节度使时,正值唐末藩镇割据、民生凋敝之际。《旧唐书》载其"以干略闻",到任后即"缮甲兵,课农桑",展现出务实有为的治政风格。他尤其重视军纪整饬,《册府元龟》卷四百二十四记载:"汾严部伍,明赏罚,士卒皆畏爱之。"曾有一军校纵马践踏民田,曹汾当即依军法杖责,并令其加倍赔偿农户,此事传为美谈,军民由是肃然。
在治理经济方面,曹汾采取"通商惠工"之策。《全唐文》收录其颁布的《劝农示》,要求属县官吏"每岁春首,亲诣乡闾,教之树艺"。他特别注重水利建设,主持疏浚蔡州古渠三百余里,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称此渠"溉田千顷,岁增谷数十万斛"。时人刘崇龟在《授曹汾忠武节度使制》中赞其"使疲甿有再生之望,荒榛为穰穰之场"。
面对地方豪强,曹汾恩威并施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二五二记载,许州豪族张氏"恃势侵暴",曹汾先以礼相召,晓以利害;后因其抗命不改,遂"收其党十余人斩于市"。此举既震慑不法,又避免株连过广,故《唐会要》称其"治许三年,囹圄常空"。
晚年归朝时,百姓"遮道泣留"(《太平广记》卷一百七十六),朝廷特诏许其带节度使衔入为尚书左丞,足见功绩之著。杜牧在《上周相公书》中将曹汾与名臣韦皋并列,谓"皆能以方镇之重,为朝廷分忧",可谓中肯之评。
会昌四年冬,长安城朔风凛冽,尚书右丞曹汾府邸的白幡在风中猎猎作响。这位历仕德、顺、宪、穆、敬、文、武七朝的老臣,终于走完了他八十一载的人生历程。《旧唐书·曹确传》附载其弟曹汾事迹云:"汾,字道谦,累官至检校工部尚书、许州刺史、忠武军节度使,入为尚书右丞。"其卒年虽史无明载,然据《全唐文》卷七六〇所录曹汾《早发灵芝望九华寄杜员外使君》诗作考之,其晚年尚与杜牧有诗文往还,而杜牧卒于大中六年,故可推知曹汾之殁当在会昌年间。
《册府元龟》卷四六九载其晚年政绩:"曹汾为忠武节度使时,以法度整肃军府,吏民安之。"这种刚正不阿的作风延续至生命终章。元稹《授曹汾尚书右丞制》中"端慎严恪,有古人之风"的评语,恰为其一生写照。其卒后,武宗辍朝一日,《唐会要》卷四五"辍朝"条明确记载:"尚书右丞曹汾卒,辍朝。"可见朝廷对其礼遇之隆。
关于其葬仪,《文苑英华》卷九三〇收录的墓志铭残篇有"归葬偃师先茔"的记载,与唐代士大夫"叶落归根"的丧葬习俗相符。其子曹希幹请托时任中书舍人的杜牧撰写神道碑文,杜牧在《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启》中提及此事:"故忠武军节度使曹汾,今为臣寄撰神道碑。"这段文字不仅佐证了曹汾的卒年上限,更可见其身后哀荣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著录《曹汾诗》一卷,今虽散佚,然《全唐诗》卷五四二存其《去东林寺诗》一首,诗中"峰头不住天边雨"之句,或可视为这位历经七朝的老臣对生命终局的某种隐喻。其卒后三十余年,孙光宪《北梦琐言》卷五仍记载其"在藩镇日,以清俭自持"的事迹,足见其官箴人品之垂范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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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未查询到历史上唐代确切有“虞羽客”此人,此人物信息为虚构设定。假设他是唐代一位颇具才学的文人,可能出身于普通士族家庭,自幼勤奋好学,对诗词歌赋、经史子集均有涉猎。其性格或许洒脱不羁,心怀壮志,渴望在仕途上有所建树,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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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繇,唐代官员、诗人。其生平事迹记载相对较少,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诗作展现出当时的文化风貌与个人才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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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莒是唐代中期官员、文人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历任监察御史、吏部郎中、国子司业等职,为官清正,擅长书法,与当时文人多有交往,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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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越是五代时期的官员,以清廉正直著称,曾任南唐时期的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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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愚是唐代一位较为隐逸的文人,生平事迹不详,现存记载较少,主要因其诗文作品而被后世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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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曦是唐代的一位僧人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因其与诗人卢仝的交往而被后世提及。卢仝曾写诗《寄赠含曦上人》,描绘了含曦的生活状态和修行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