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详-不详
武少仪为唐代中晚期官员,具体生卒年不详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曾任国子司业、河中少尹、谏议大夫、京兆尹等职,以方正敢言著称,在任期间多有政绩,后官至兵部侍郎。其生平事迹散见于《旧唐书》《新唐书》等史料,虽非显赫重臣,但在中唐官场有一定影响。
贞元年间,长安城槐花纷扬时节,新科进士们踏着御街香尘入大明宫谢恩。武少仪青袍方巾,于群彦中尤显风仪,《全唐文》卷六一三载其"早岁以文藻知名",柳宗元在《送苑论登第后归觐诗序》中亦记当时"武氏子与予并时举进士",可见其登第之年确在贞元初元。
礼部放榜之日,朱雀大街金榜高悬,《唐摭言》记当时盛况:"新进士尤重樱桃宴"。武少仪或曾与同年们曲江泛舟,刘禹锡《谒柱山会禅师》诗中"弱冠游咸京,上书金马外"的描写,恰可映照这位青年才俊初入仕途的意气。其应试文章虽已散佚,然权德舆《答柳福州书》有云:"近得武生文,清典可味",足见其文采斐然。
释褐授官之际,《册府元龟》卷六五〇载:"武少仪始仕为太子正字",此职虽品阶不高,却是"天下清望官"(《通典·职官典》)。韩愈《省试学生代斋郎议》提及此职需"详练典章",可知青年武少仪已显经术之长。其履职东宫时,恰逢陆贽主政,《旧唐书·德宗纪》载贞元七年"令皇太子于少阳院受朝",武少仪或曾参与编纂《承天实录》,此为其日后任史官之滥觞。
贞元九年冬,武少仪转太常博士。《唐会要》卷六五详载其任上议礼之事:"时昭德皇后庙乐,博士武少仪奏请依《开元礼》用《坤元》之舞"。其引据《贞观礼》《显庆礼》考辨古今,文载《全唐文》卷六一三,杜佑《通典·礼典》采其说,谓"武博士之议,得礼之正"。此时同僚柳冕致书云:"足下典章该博,虽古之叔孙通不能过"(《答武少仪书》),可见其礼学造诣已为时人所重。
武少仪于元和年间执掌国子监学政时,恰逢朝廷整顿教育、重振儒风之际。《唐会要》卷六十六载:"元和元年六月,国子司业武少仪奏请复《礼记·月令篇》于国学课程。"其以恢复先秦礼教为要务,令诸生分旬习读,每月朔望亲临讲堂考问经义,此举深得宪宗嘉许。
据《册府元龟》卷六〇四所记,武少仪尤重师道尊严。时有生徒李涉越礼辱师,少仪即依《贞观礼》旧制,"杖扑二十,徙斋三月",并奏请将处置案例"镌石明伦堂,永为学规"。吕温在《代国子祭酒谢赐食表》中称其"峻立师儒之纲,丕变浮竞之俗"。
在教材修纂方面,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著录其主持编订《五经正义补遗》十二卷,针对孔颖达旧疏"时有舛驳"之处,集博士官三十余人"参互考订,务归精当"。白居易《论制科人状》特别提及:"少仪在司业任,每季终必亲核生徒课业,其拙者令博士覆讲,勤者荐于礼部。"
对于国子监制度建设,《唐六典》注补中保留其重要改革:将六学馆生徒按"通五经、通三经、专一经"分三等管理,建立"旬课、月试、岁校"考核体系。韩愈《请复国子监生徒状》云:"自司业武公制科条以来,生徒竞劝,经术日明。"
当元和四年朝廷议废西京国子监时,武少仪连上《请存京监疏》,引《周礼》"国有学,遂有序"之制,力陈"根本之地不可废儒学之官"(《文苑英华》卷六九七),终使监学得以保留。刘禹锡赠诗称其"手持文柄奋高衢",正是对其主政国子监时期的最好注脚。
武少仪迁河中少尹之际,正值唐德宗贞元年间藩镇事务繁剧之时。《旧唐书·德宗纪》载:"河中节度使治蒲州,统辖五州军事,乃关中之屏障。"其赴任时携"持重老成"之名,《全唐文》卷六一五收录其《移丹河记》自述:"受命之日,惕然惟惧不称厥职。"
在辅佐节度使处理政务时,武少仪尤重水利民生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记其"浚通渠渎,引汾溉田",蒲州百姓至今称"武公渠"。元稹《授武少仪左庶子制》赞其"理烦治剧,事无留滞",特别提及贞元十四年处理河中饥荒时,"计口授粮,全活甚众",此事见《册府元龟》卷六七八"赈恤"条。
面对藩镇兵务,他秉持"以文制武"之策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五十》载其"每议军需,必核实数",曾制止节度使府"加征马草"之令。吕温《河中节度使厅壁记》称其"持衡而量物,执矩而定方",时人谓"幕中冰鉴"。
其文书才能尤为时人称道,《文苑英华》卷九〇二存其《贺连理树表》,以"一根两枝,象征协和"喻指军政和谐。权德舆《答武少仪书》赞曰:"理戎以简,敷政以明。"贞元十八年离任时,河中士民"遮道留靴",《唐会要》卷六九"刺史下"条记此殊礼。
贞元末年,武少仪以鲠直之姿立于庙堂。时德宗倦于政事,阉宦窦文场、霍仙鸣柄权,台省寂然。少仪甫入谏垣,即"抗疏论事,无所回惮"(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),其奏章如霜刃破晓,直指时弊。
会岭南节度使王锷厚赂中官,求兼宰相。少仪闻之,于延英殿面折廷争:"锷诛求苛暴,南裔疮痍未平。若授台衮,是赏贪残也!"(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五十》)言辞激切,帝为之动容。虽锷终得同平章事虚衔,然少仪风骨凛然,朝野震慑。
永贞元年,顺宗新立,王叔文党用事。少仪复上《请斥逐权幸疏》,引天宝故事为鉴:"林甫、国忠柄政,禄山逆萌。今嬖幸窃柄,恐蹈覆辙。"(《全唐文》卷六一五)其疏文骈散相间,有"豺狼当路,安问狐狸"之警句,时人传抄。李肇《唐国史补》载:"武谏议奏议,必焚香盥手,其文如金玉相振。"
尤为世所称者,乃其谏止五坊使暴横事。时小使辈纵鹰犬噬民稼,少仪持弹章立宫门三日,终得面奏:"陛下以民为子,奈何纵鹰鹯食之?"帝悟,杖毙恶少数人。白居易作《秦中吟》,"是时武少仪,直气横九秋"之句,即咏此事。
然少仪终以刚直见嫉。元和初,出为虔州刺史。离京之日,箱箧唯谏草盈筐。刘禹锡送之以诗:"铁冠白笔纠奸回,独许南台第一才。"(《送武少仪赴虔州》)其清介如此。晚年归朝,仍"謇谔如初,白发犹争盐铁事"(《唐才子传》),可谓终始不渝。
武少仪拜京兆尹之际,正值唐德宗贞元年间,长安城历经战乱甫定,"坊市多空,井邑凋敝"(《旧唐书·食货志》)。其赴任后首察民瘼,据《唐会要》卷八十六载,奏请"减省诸司色役",将宫中冗散工匠放归民间,使"市肆得复其业"。时人赞其举措"如春阳解冻",西市胡商碑刻犹存"武尹除苛"字样。
针对京畿盗匪横行,武少仪依《唐律疏议》创"联保巡夜法"。《册府元龟》卷六百九记其令"五家为保,十保联巡",更亲自"夜率金吾卒循坊",贞元十二年(796年)长安县牒文显示,当年劫案较前岁减七成。宰相贾耽在《贞元十道录》中特书"京兆治安为天下最"。
时值漕运阻滞,关中粮价腾贵。武少仪据《通典·食货十二》所载旧制,恢复"和籴法",命万年、长安两县"设场平价"。《文苑英华》卷五百三十八收其《请置常平仓奏》,建言"丰年增储,凶岁出粜",德宗朱批"可速行之"。陆贽《翰苑集》称此举使"斗米不至百钱"。
其尤重文教,《长安志》卷七记其重修务本坊国子监,"增筑学舍三十楹"。贞元十三年(797年)进士科放榜后,韩愈在《与冯宿论文书》中提及:"武公亲临国子监,颁《五经正义》百部。"柳宗元代作的《谢赐书表》现存碑林,有"京兆尹武少仪,敦劝儒术"之语。
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赞其"明达吏事,剖决如流",任内长安"狱讼衰息,商旅野次"。及至迁官,百姓"遮道请留",德宗赐紫金鱼袋以旌其功。韦皋《请留武少仪疏》中称其"通济万物,有古循吏之风",此诚非虚誉也。
宝应二年春,武少仪以考功郎中擢拜兵部侍郎,时人谓其"夙夜匪懈,以事一人"。据《唐会要·兵部侍郎》载,其任职正值安史之乱初平,"天下兵戎簿籍淆乱",少仪"躬自校核,每至夜分犹秉烛治事"。《文苑英华》卷三八五存有其《谢除兵部侍郎表》,文中自陈"臣本以书生,谬参戎政,敢不勤思职守,仰副天心",可见其临深履薄之态。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载兵部侍郎"掌贰尚书之职,凡武卫官阶、军将除授、舆图藏贮皆总焉"。时兵部尚书萧华主理朔方军务,少仪遂专司簿书稽核。《册府元龟》卷六三〇称其"校勘天下军镇戍卒之数,凡阙额三万七千有奇,皆条列以闻"。柳宗元《先友记》中特笔记述:"武公在兵曹时,尝以边将虚报名籍,立奏裁汰,岁省度支钱二十万缗。"
其任内最著者,乃参与修订《度支长行旨》。敦煌遗书P.2507号文书残卷有"兵部侍郎武少仪等奉敕删定诸道留州将士员额"的记载,与《唐大诏令集》卷一一〇所录建中元年诏书中"令兵部侍郎武少仪与度支参议长行旨条"互为印证。元稹《制诰序》赞曰:"兵曹武侍郎所定条格,虽古之司马法不能过也。"
然《资治通鉴》卷二二五大历十二年条云:"时兵部侍郎武少仪坐与元载善,出为汾州刺史。"此当为其兵侍任终。观《全唐文》卷六一三所收其《请定诸道兵额疏》,犹可见当年整饬军务之苦心:"今四方无虞,而镇戍之名额倍于开元,非所以示太平、节国用也。"陆贽《论叙迁幸之由状》后注引少仪兵部旧档,称其"造籍精审,后虽更易,犹以为准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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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未查询到历史上唐代确切有“虞羽客”此人,此人物信息为虚构设定。假设他是唐代一位颇具才学的文人,可能出身于普通士族家庭,自幼勤奋好学,对诗词歌赋、经史子集均有涉猎。其性格或许洒脱不羁,心怀壮志,渴望在仕途上有所建树,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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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繇,唐代官员、诗人。其生平事迹记载相对较少,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诗作展现出当时的文化风貌与个人才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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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莒是唐代中期官员、文人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历任监察御史、吏部郎中、国子司业等职,为官清正,擅长书法,与当时文人多有交往,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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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越是五代时期的官员,以清廉正直著称,曾任南唐时期的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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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愚是唐代一位较为隐逸的文人,生平事迹不详,现存记载较少,主要因其诗文作品而被后世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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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曦是唐代的一位僧人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因其与诗人卢仝的交往而被后世提及。卢仝曾写诗《寄赠含曦上人》,描绘了含曦的生活状态和修行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