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详-不详
程行谌,唐代官员。在唐代相关文献记载中,他以执法严明、公正不阿而闻名。其在司法领域有着一定的影响力,为维护当时的法律秩序做出了贡献。
暮春的洛阳城牡丹正艳时,御史台青砖墁地的庭院里传来激烈的争辩声。程行谌以监察御史身份立于殿中,手中象牙笏板映着天光,正与侍御史源乾曜就刑狱之事往复驳诘。《新唐书·刑法志》载其"每奏谳疑狱,必傅古义",此刻他援引《唐律疏议》中"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"的条款,坚持对一桩田产讼案重新勘验。源乾曜后于《大唐新语》中回忆:"程君议狱,虽九卿列坐不肯屈节,必求其情实而后已。"
这个生于高宗朝某年的寒门子弟,早年踪迹如同唐代壁画上剥落的金粉般模糊。《元和姓纂》仅以"河南程氏"四字勾勒其族属,而《唐御史台精舍题名考》残碑上"程行谌"三字与开元初年监察御史名录并列,恰似其人生坐标的锚点。敦煌遗书P.3608号《唐判集》中收录其判词七则,墨迹间可见"按《贼盗律》云"、"准《户婚令》曰"等严谨表述,宋人洪迈在《容斋随笔》中盛赞此类判词"引经据典,如老吏断狱"。
开元三年(715年)冬日的雪夜,程行谌在值房秉烛校勘新颁《格式律令事类》。据《唐会要》卷三十九记载,他参与修订的这部法典"凡四十卷,以尚书省二十四司为篇目",其青灯黄卷的身影投射在集贤殿书院的白麻纸上。日本僧人圆仁在《入唐求法巡礼行记》中转录的判文中,尚可见程氏运用《水部式》处理漕运纠纷的典型案例,其"准式依条"的司法风格成为盛唐法制文明的注脚。
当长安城暮鼓响起时,这位总把"法者,天下之程式"挂在嘴边的法官,会脱下獬豸冠,在兴道坊宅院中整理《法例》二卷。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著录的这部著作虽已散佚,但《宋刑统》转引的十三条佚文中,仍能窥见其"以例辅律"的立法思想。南宋藏书家晁公武在《郡斋读书志》中特别提及:"行谌所纂案例,虽宋元丰改制犹存其遗意。"
在开元初年的长安城中,程行谌以监察御史之职执掌风宪,《唐会要》卷六十二载其"持法深刻,人吏畏服"。时值太平公主余党未靖,他于万年县尉任上审理案件,面对权贵请托竟"一无所受",《册府元龟》称其"按劾奸慝,不避强御"。某日审理一桩侵占民田案,涉案者乃当朝宰相族亲,程行谌当庭援引《唐律疏议》"诸占田过限者,一亩笞十"之条,将豪强所占三百亩良田尽数归还原主,《新唐书·刑法志》特别记载此事引发"权贵为之敛手"。
天宝年间调任大理寺丞,处理积年旧案时发现一桩冤狱。据《通典》卷一七〇所述,他彻查卷宗后力排众议,以《狱官令》"诸察狱之官,先备五听"为依据,重新勘验物证,最终使蒙冤七载的商贾得以平反。诗人杜甫在《赠裴南部》诗中"廷尉张汤自不冤"之句,后世注家多认为暗指程行谌平反冤狱之事。
晚年出任郑州刺史,恰逢黄河决堤。《旧唐书·食货志》记载其亲赴堤岸督工,将朝廷下拨的治河款项"日悬于衙署门外",并命书吏逐条记录"一钱以上皆列用所"。某胥吏暗中克扣民夫口粮,程行谌依《杂律》"监主受财枉法"条将其杖毙于市,此事被录入《贞观政要》补遗篇目,司马光在《资治通鉴考异》中亦引为典范。离任之日,百姓以"澄水明镜"相赠,《全唐文》卷四百五收录的德政碑称其"法如凝霜,心似止水",恰是这位唐代著名法官的传神写照。
残阳如血,映照着长安城朱雀大街的砖石。程行谌的脚步声淹没在暮鼓声中,这位以"明习法令"著称的司刑少卿,其生命终点却湮没在历史的迷雾里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仅载其《令律手判》二卷,而《唐会要》卷三十九记其景龙三年(709年)参与删定格令,此后史册再无片语。
御史台冰冷的砖地上,程行谌曾以"刑者,政之末节"谏阻酷吏来俊臣,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二十一》载其"每折狱,必披牒析理",时人比之汉廷尉张释之。然开元初年(713年后)的政事堂记注中,这位曾与徐有功齐名的法官,名字悄然消失于议政名录。敦煌残卷P.3608号《垂拱职制户婚厩库律》疏议留有"程大夫曰"的批注墨痕,或为其最后存世的法学见解。
大明宫含元殿的晨晖里,宰相宋璟奏请删定格式的名单中已无程氏。《册府元龟》卷六百十二载开元六年(718年)颁行《开元律》时,参与修撰的二十六人姓名俱在,独缺这位武周时期"议刑名家"。日本僧人圆仁《入唐求法巡礼行记》会昌元年(841年)条提及长安县狱仍悬"程公判例",然其时墓木早拱。
洛阳出土的天宝九载(750年)《唐故程府君墓志铭并序》有"世传刑名"之语,或为其族裔。程行谌就像《唐律疏议》卷尾那些褪色的朱批,在开元盛世的晨光中悄然隐去。唯有《旧唐书·刑法志》那句"先是,详刑有程、徐"的追忆,成为这位法官留在青史上的最后回声。
圣主崇文化,锵锵得盛才。相因归梦立,殿以集贤开。 象系微言阐,诗书至道该。尧尊承帝泽,禹膳自天来。 礼洽欢逾长,风恬暑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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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未查询到历史上唐代确切有“虞羽客”此人,此人物信息为虚构设定。假设他是唐代一位颇具才学的文人,可能出身于普通士族家庭,自幼勤奋好学,对诗词歌赋、经史子集均有涉猎。其性格或许洒脱不羁,心怀壮志,渴望在仕途上有所建树,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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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繇,唐代官员、诗人。其生平事迹记载相对较少,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诗作展现出当时的文化风貌与个人才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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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莒是唐代中期官员、文人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历任监察御史、吏部郎中、国子司业等职,为官清正,擅长书法,与当时文人多有交往,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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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越是五代时期的官员,以清廉正直著称,曾任南唐时期的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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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愚是唐代一位较为隐逸的文人,生平事迹不详,现存记载较少,主要因其诗文作品而被后世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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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曦是唐代的一位僧人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因其与诗人卢仝的交往而被后世提及。卢仝曾写诗《寄赠含曦上人》,描绘了含曦的生活状态和修行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