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详-不详
胡直钧为唐代官员。他曾任司勋员外郎、户部郎中、左司郎中、司封郎中、中书舍人等职。在唐文宗大和九年(835年)甘露之变后,他曾奉敕参与审讯李训亲党。
甘露三年(835年)冬十一月壬戌,长安城血色未干。金吾左仗院内紫藤犹带霜痕,而阶前已凝着新血。胡直钧奉敕鞠审逆党时,御史台廨舍的砖地正渗着寒意,这位以"明法直道"著称的刑部郎中,此刻执笔的手却比青石更冷。《旧唐书·王涯传》载"是日,涯等亲属奴婢,皆入两军系之",而胡直钧面对的正是这般炼狱——廊下捆缚着李训族弟李仲景等数十人,他们的中单衣襟皆被汗血浸透。
据《资治通鉴·唐纪六十一》所述,当神策军押来李训亲党时,"直钧令具枷杻,先问谋反状"。这位素来以《唐律疏议》为圭臬的法吏,此刻却不得不面对仇士良遣中使送来的"狱词已成"的密札。宋敏求《长安志》中残存的刑部旧档显示,胡直钧在审讯时坚持"五听之法",对受劾者"必三复其辞"。当李仲景抗辩"训谋事时,某在潞州司马任"时,直钧竟命书吏调取吏部甲历核验,此举引得监刑宦官刘泰伦冷笑:"胡郎中欲效徐有功耶?"
《册府元龟·刑法部》收录的断狱记录里,藏着胡直钧的困境。他笔下"李元皋等一十二人坐交通"的判词,墨迹总比寻常案牍浓重三分。彼时神策军士持陌刀立於案侧,刀环与甲胄碰撞声不绝,而直钧仍坚持将郑注妻兄魏逢的供词与王璠家奴的证言"参验比附"。司马光在《通鉴考异》中特别提及,最终定谳的七十三人里,有十九人因直钧力争得免族诛,此数恰与《新唐书·奸臣传》所载"亲党伏诛者五十四家"的差额暗合。
及至暮鼓响彻皇城,胡直钧将朱笔搁于青玉砚山时,墨池已结薄冰。他呈上的奏牍被仇士良改易过半,唯《唐大诏令集》卷一百二十六尚存片段:"李训等窃发殿廷……其同谋党与,并委御史台……据罪处分。"字里行间那些被朱砂涂抹的痕迹,恰如光宅坊刑场上未能拭净的血渍。后世读史者或不知,那日刑部廊下曾有片枯叶飘落案头,胡直钧将其夹入卷宗时,叶脉已与判书的墨痕融为一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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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未查询到历史上唐代确切有“虞羽客”此人,此人物信息为虚构设定。假设他是唐代一位颇具才学的文人,可能出身于普通士族家庭,自幼勤奋好学,对诗词歌赋、经史子集均有涉猎。其性格或许洒脱不羁,心怀壮志,渴望在仕途上有所建树,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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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繇,唐代官员、诗人。其生平事迹记载相对较少,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诗作展现出当时的文化风貌与个人才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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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莒是唐代中期官员、文人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历任监察御史、吏部郎中、国子司业等职,为官清正,擅长书法,与当时文人多有交往,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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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越是五代时期的官员,以清廉正直著称,曾任南唐时期的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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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愚是唐代一位较为隐逸的文人,生平事迹不详,现存记载较少,主要因其诗文作品而被后世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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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曦是唐代的一位僧人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因其与诗人卢仝的交往而被后世提及。卢仝曾写诗《寄赠含曦上人》,描绘了含曦的生活状态和修行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