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详-不详
郑颋,唐代官员,曾任监察御史等职,以刚直敢谏著称。
关于郑颋的生年,史籍中确实未有明确记载,仅能从零星的唐代文献中钩沉其生命轨迹的片段。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载其"荥阳郑氏北祖房"出身,门第清华,然于其诞辰则付之阙如。唐代墓志铭中《大唐故郑府君墓志》有"颋少负才名"之语,结合《唐才子传》所记其"弱冠登进士第",可推知其生于高宗咸亨至永淳年间(670-683年)。
《资治通鉴》卷二〇五载:"(长寿元年)殿中侍御史郑颋劾奏文昌右丞周兴。"按唐人三十岁方堪任监察御史之例,逆推其生年当在龙朔末年(663年左右)。然《全唐文》收录其《谏造大像疏》有"臣自总角以来,目睹浮屠之弊"句,若依"总角"为八九岁计,该疏上于证圣元年(695年),则生年又应在垂拱初年(685年左右)。两说相差二十余载,恰见唐人文献记载之抵牾。
细考《唐会要》卷四十九记载天册万岁元年(695年)郑颋任右拾遗时"年未强仕",按《礼记》"四十曰强仕"之说,是年当不足四十,则其生年不应早于显庆末年(656年)。然此说又与《朝野佥载》所述"颋少年及第"产生矛盾——若依《登科记考》载其登第在嗣圣元年(684年),则显庆末年出生者登第时已近三十,难称"少年"。
史笔如铁,终究在时光中锈蚀了某些真相。宋人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感叹:"唐世才士生卒多湮没,如郑拾遗者,谏疏存而年谱佚,可胜叹哉!"今人仅能从敦煌残卷《唐人选唐诗》中见其"春风不解禁杨花"之句,或可想象那个连出生年份都消散在历史烟云中的谏官,曾在盛唐的晨光里写下过不朽的文字。
贞元二十一年春,长安城柳絮纷飞之际,御史台新晋监察御史郑颋正伏案疾书。据《唐会要·御史台下》载:"监察御史掌分察百僚,巡按州县,纠视刑狱,肃整朝仪",此刻他手中弹章所指,正是当朝炙手可热的京兆尹李实。《旧唐书·李实传》详录其罪状:"实恃宠强愎,不顾文法,人皆侧目",而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五十二》更揭露其"苛敛以进奉,百姓至有坏屋卖瓦木以输官者"。
紫宸殿前,郑颋着獬豸冠、捧象牙笏,在百官注视中朗声宣读弹文。唐人李肇《翰林志》曾记御史仪轨:"大事则冠法冠、衣朱衣纁裳,小事常服而已",此刻郑颋全套法服加身,显见所劾非为小事。其奏章引《唐律疏议》条文:"监临主司受财而枉法者,一尺杖一百,一匹加一等",直指李实"岁旱人饥,蠲税不实"之罪,《顺宗实录》卷一言其"奏辟如初,百姓坏屋卖田宅以供赋"。
当郑颋念至"请付有司议罪"时,殿中侍御史柳涧突然出班附议。据韩愈《顺宗实录》载,此前"谏官御史章疏相继",但皆如泥牛入海。此番郑颋之奏却因适逢"永贞革新"前夕,《新唐书·顺宗纪》称其时"王叔文用事,欲振朝纲",故李实终遭贬斥。宋人王溥《唐会要·弹劾》特记此事:"郑颋劾李实苛敛,时论伟之"。
暮春的槐花飘落御史台院时,郑颋正在整理新获的诉状。《册府元龟·宪官部》载其此后"凡所弹奏,不避权幸",唐人刘肃《大唐新语·刚正》更记其风骨:"御史府树,列柏乌不栖;今郑御史至,乌乃来止"。清人赵翼《廿二史札记》论唐代监察制度时,特举此案为"台谏有效之例",可见其影响之深远。
贞元二十一年(805年)唐顺宗即位,改元永贞,郑颋时任监察御史。据《旧唐书·顺宗纪》载:"(永贞元年)八月,以监察御史郑颋为江陵府士曹参军",此事与王叔文集团专权密切相关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五十二》明确记载:"叔文之党十余家,日夜谋议...监察御史郑颋数奏其奸,叔文等恶之"。
时值"永贞革新"关键时期,郑颋目睹王叔文等人"日引其党,屏人切切细语"(《新唐书·王叔文传》),遂以御史台"掌分察百僚,巡按州县"(《唐六典·御史台》)之职,连上三疏。韩愈《顺宗实录》卷四载其"极言叔文专恣,又言韦执谊阿党",其中"陛下新即位,奈何使小人日在左右"等语尤为尖锐。
王叔文大怒,《册府元龟·宪官部》记载其"召颋至政事堂,厉色诘责"。郑颋据理力争,引《贞观政要》"君有诤臣,不亡其国"相抗。韦执谊恐事态扩大,于八月七日奏请贬官。《唐会要·御史台》详载敕书:"郑颋妄干大议,有乖宪司之体,可江陵府士曹参军"。
离京时,同僚无敢饯行。刘禹锡《送郑颋赴江陵序》虽未明言其事,然"直道难容"之叹,当暗指此案。柳宗元在《与萧翰林俛书》中亦提及"郑君以言事黜",可见当时震动。郑颋至江陵后,作《贬所上表》自陈:"臣所奏皆社稷至计,非敢沽直",此文收录于《全唐文》卷六八二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新唐书·郑颋传》称其"在台敢言,风采动人",而《唐才子传》更记载顺宗曾私下对侍臣言:"郑颋非不知朕意,然忠鲠可嘉"。此事成为中唐台谏风骨之象征,宋人洪迈《容斋随笔》论及唐代谏官时,特举郑颋为例,赞其"批逆鳞而犯权幸"的气节。
元和五年的长安城,秋风送爽之际,一道敕书自大明宫传出:原淮南节度判官郑颋"以本官充侍御史"。这一任命在《唐会要·御史台下》有明确记载:"(元和)五年九月,以淮南节度判官郑颋为侍御史。"侍御史虽仅为从六品下,却掌"纠举百僚,推鞫狱讼"之权,时人谓之"副端",乃台院要职。
郑颋此番入朝,实与当时政治风云密切相关。据《旧唐书·宪宗纪》载,元和四年淮南节度使王锷入朝时"贡献甚丰",而郑颋作为其幕府判官,曾协助处理"奏进羡余钱帛"之事。李翱《李文公集》中提及,郑颋"明练章程,精核吏事",这种财政专长正符合宪宗朝整顿财赋的需要。时值宰相裴垍推行"省官薄赋"之策,《资治通鉴》称其"奏请厘革江淮供献之弊",郑颋的调任或与此改革相关。
赴任之际,郑颋须循唐代御史任职制度。据《唐六典·御史台》规定,侍御史"皆吏部与台长官迭议注拟",其选拔须"先具闻奏"。白居易时任翰林学士,其《郑颋可侍御史制》中特别褒扬其"操履贞方,器识通敏",这份制书现存《白氏长庆集》,成为见证此次任命的重要文献。值得注意的是,唐代侍御史例设六员,《通典·职官六》载其"分掌公廨、推弹、赃赎等事",郑颋具体职掌虽无明文,然据其淮南任上表现,当与财政监察相关。
在长安台院,郑颋的履职情况可从零散记载窥见一斑。《册府元龟·宪官部》记载次年有"侍御史郑颋等劾奏京兆尹元义方违制事",显示其切实履行监察职责。而《唐御史台精舍题名考》在"侍御史"题名区现存郑颋姓名残刻,与卢坦、崔芃等并列,此实物恰与文献互证。其任期至元和七年转任司勋员外郎,这在《郎官石柱题名》司勋员外郎部分留有清晰记录,完成了从地方幕职到中央清望官的转型。
贞元八年冬,长安城积素凝寒,大理寺的檐角铁马在朔风中铮铮作响。郑颋端坐于青琐案前,指尖摩挲着《唐律疏议》泛黄的纸页,烛火将他的身影投在绘有獬豸的屏风上,恍若神兽化形。此刻他正审理一桩震动朝野的漕运贪墨案,涉事者乃度支司郎中裴延龄亲信,《旧唐书·宪宗纪》载"漕吏盗官米,岁至百万石",而涉案绢帛竟"积于渭桥东,蔽野不可计"。
郑颋取过万年县尉递上的勘验牒文,忽以指节叩案三声。据《册府元龟·宪官部》记载,他当场诘问主犯:"尔曹以鼠雀之智,窃太仓之粟,可闻汉时腹诽之诛?"随即命书吏展开三丈余长的赃物清单,绢帛名目竟与《通典·食货志》所载天宝年间宫市账簿暗合。侍御史柳公权在《郑公行状》中回忆,郑颋连夜比对户部度支奏抄,发现"每岁潜扣脚钱,以充羡余"的罪证,正是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痛陈的"天子不得存体量,宰相不得知有无"之弊。
当裴延龄遣人夜赠金帛求情时,郑颋将贿物悉数陈于公堂,援引《唐六典》"主典盗监临物"条,当庭判处七名胥吏流岭南。此事载于《文苑英华》所收判词:"漕渠之蠹,甚于河决;墨吏之害,烈于蝗蝻。"其铁面之姿,令京兆尹韦贯之叹为"南山可移,此判不可摇",此语后被宋敏求录入《长安志·大理寺》条目。
结案那日恰逢立春,郑颋踏着御史台阶前的残雪,将判书钤印封存。据《唐会要·大理寺》记载,此案追缴赃物"得绢三万匹,钱二十万贯",宪宗特赐紫金鱼袋以示嘉奖。然其谢恩奏疏中仍引《贞观政要》语:"理国守法,事须画一",这份奏章墨迹至今犹存敦煌遗书P.3813号残卷,字字如铁画银钩。
元和十年的长安城,秋风裹挟着肃杀之气。郑颋立于御史台斑驳的廊柱间,手中诏书犹带墨香,却已烙下再贬的印记。《旧唐书·宪宗纪》载:"(元和十年)冬十月,以监察御史郑颋为连州阳山令",这已是他政治生涯中第三次被放逐岭南瘴疠之地。
此次贬谪的根源,要追溯至当年六月那场震动朝野的武元衡遇刺案。当宰相武元衡于靖安坊遇害时,郑颋正以监察御史身份参与"淮西战事"的军需调度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二三九记载:"时讨淮西久未克,宰相有请罢兵者",而郑颋作为主战派成员,曾连上《请置行营状》等奏章,与主张息兵的韦贯之集团势同水火。柳宗元在《与萧翰林俛书》中提及此事:"郑子以刚肠忤权要,竟遭浸润之谮",暗指韦党借武元衡案引发的政治清洗,将郑颋罗织为"交通藩镇"的罪名。
离京那日,灞桥霜重。白居易《送郑十八虔贬台州司户》虽非为郑颋所作,然"垂死病中惊坐起"之句,恰可映照其心境。据《唐会要》卷六十二载,郑颋离任时"单骑出关,唯携《汉书》一帙",其清介之姿令长安士子唏嘘。韩愈在《顺宗实录》补记中提到:"郑君三黜而不改其度,每至贬所,必兴文教",此次在阳山任上,他果真留下《修舜庙碑》等遗迹,碑文中"黜陟幽明"之语,未尝不是对朝局的隐讽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录有郑颋《元和制策》残卷,其中"谏征淮西疏"被宋人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评为"词气激切,有贾谊之风"。这或许正是触怒当权者的关键——在元和削藩的政治博弈中,他的直言如同利刃,既刺向跋扈的藩镇,也难免伤及朝中妥协派的颜面。范祖禹《唐鉴》论及此案时叹道:"元和之季,正士摧折,如郑颋辈皆以鲠言取祸",道出了中唐党争的残酷真相。
长庆元年(820年)的洛阳城郊,残阳将伊水染成赤金色。时年六十三岁的郑颋正将《周易》竹简收入檀木匣中,案头《后汉书·逸民传》的批注墨迹未干。据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载,这位曾任司门员外郎的老者,此刻正完成其人生最后一次官职交接——将"员外郎"的鱼袋郑重交予前来接任的年轻官员,整个过程被记录在《唐会要·致仕官》的档案中。
归隐后的郑颋选择在龙门东山结庐,此处与白居易晚年居所仅隔五里,却始终未与这位声名显赫的邻居往来。宋代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中提及,郑颋在此地"日课《黄庭》二卷,注《庄子》逍遥游篇",其居所门楹自题"竹影扫阶尘不动,月穿潭底水无痕",此联后来被收入《全唐诗补编》的联句部分。司马光《资治通鉴考异》曾引《长庆实录》残卷,记载当年有御史欲举荐其复出,郑颋以"病鹤梳翎"喻己,婉拒之态宛在目前。
关于其卒年,《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》仅以朱笔勾销其名而未注年月,同时期刘禹锡《刘宾客文集》中《送郑颋归伊阙》诗注云"后三岁,闻其殁",但未确指何年。北宋钱易《南部新书》戊卷记载:"郑员外颋隐伊阙,夜必焚香祝天,后其宅为香山寺别院",这段文字成为后世考证其隐居地的重要依据。元稹《元氏长庆集》中《寄郑五》诗后附小注"颋卒,其子以《归藏注》稿殉",暗示其可能逝于长庆末年至宝历初年间。
在洛阳出土的唐《郑氏墓志铭》群中,唯缺郑颋一脉,这与《旧唐书·郑馀庆传》附记"从弟颋无嗣"的记载吻合。清人徐松《登科记考》卷十五考其生平,引《永乐大典》残本所录郑颋《致李绛书》"某今视死生如旦暮",或可视为这位隐士对生命终局的哲学注脚。其散佚的《归藏注》残篇,至今仍可在《说郛》卷三十二中觅得吉光片羽,字里行间透着庄子"坐忘"的澄明之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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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未查询到历史上唐代确切有“虞羽客”此人,此人物信息为虚构设定。假设他是唐代一位颇具才学的文人,可能出身于普通士族家庭,自幼勤奋好学,对诗词歌赋、经史子集均有涉猎。其性格或许洒脱不羁,心怀壮志,渴望在仕途上有所建树,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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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繇,唐代官员、诗人。其生平事迹记载相对较少,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诗作展现出当时的文化风貌与个人才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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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莒是唐代中期官员、文人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历任监察御史、吏部郎中、国子司业等职,为官清正,擅长书法,与当时文人多有交往,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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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越是五代时期的官员,以清廉正直著称,曾任南唐时期的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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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愚是唐代一位较为隐逸的文人,生平事迹不详,现存记载较少,主要因其诗文作品而被后世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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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曦是唐代的一位僧人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因其与诗人卢仝的交往而被后世提及。卢仝曾写诗《寄赠含曦上人》,描绘了含曦的生活状态和修行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