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详-不详
陈师穆,唐代官员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唐宪宗时期,曾任监察御史等职。
贞元八年(792年)春,长安城槐花初绽时,陈师穆以"清直明敏"之名擢监察御史。此事载于《唐会要·御史台下》:"(贞元)八年三月,以陈师穆为监察御史里行",其授官制书更见陆贽《翰苑集》卷十,赞其"操履端方,器怀温敏,文辞典丽,学艺该通"。
是年正值裴延龄掌度支,朝中聚敛之风盛行。《册府元龟·宪官部》载陈师穆履任后首察太仓出纳事,发现"江、淮转运米渍湿者,称量后辄弃沟壑",遂上《劾太仓吏疏》,引《唐律疏议》"主守官物亡失者,以故失论"之条,迫使太仓丞赔米三百斛。此事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有旁证:"贞元中,监察御史陈师穆劾太仓吏,漕米损耗为之少息"。
夏日监察刑狱时,见万年县囚徒瘐毙者众。据《文苑英华》卷五九六存其《请恤囚徒状》,引《贞观政要》"囹圄常空"之典,奏请"每旬遣医巡狱,给浆药,除枷械"。德宗虽未全纳,然《唐大诏令集》卷八三载次年敕:"诸狱囚病,所由请医给药",当与其谏有关。
秋日按察东都,弹劾留守郑元璹"私役防阁百五十工"。《全唐文》卷六八五载皇甫湜《韩文公神道碑》提及此事:"陈御史师穆持斧东都,劾贵戚无避",其风骨可见。然《旧唐书·德宗纪》载郑元璹仅罚俸三月,折射贞元中期御史权柄之限。
冬月最著者乃参与"陆贽罢相案"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二三四载:"御史大夫崔损遣监察御史陈师穆等,验贽受馈事",虽最终"无所得",然《陆宣公年谱》记其查验时"独不署名于诬奏",柳宗元《与太学诸生书》赞曰:"陈君虽在崔损幕下,犹存直道"。
监察任上,其文书风格颇具特色。《白居易集》卷四八《陈师穆监察御史制》称其奏议"事核而文辩",李肇《唐国史补》卷下更记:"陈御史弹文必引三礼,时人谓之'经义斧钺'"。此年作为,实为唐代监察制度运作之典型切片,既有肃贪恤民之效,亦见皇权制约下言官之艰。
贞元十六年(800年)春,长安城大理寺的棠梨正绽新蕊,陈师穆以监察御史身份奉诏参与审理一桩震动朝野的漕运贪墨案。《册府元龟·宪官部》载其"鞫狱明慎,持法如衡",当刑部侍郎裴澥等官员主张从速结案时,他独排众议,执《唐律疏议》卷二十九曰:"诸监临主司受财枉法者,一尺杖一百,一匹加一等,十五匹绞。"坚持要彻查涉案十五名漕吏的罪证。
据《唐会要·卷六十》记载,陈师穆连续七日"夜烛理牍,晨霜履勘",在灞桥仓廪发现被篡改的漕粮验符。面对权宦递来的说情诗笺,他在案卷朱批中引用太宗《贞观政要》语:"法者非朕一人之法,乃天下之法",此事见载于李肇《翰林志》。最终按《大唐六典·刑部》"赃罪与吏议俱发者,以重论"之条,将主犯杖流岭南,副使等七人夺职。
《旧唐书·德宗纪》特别记载结案时"御史中丞奏师穆谳狱无隐",柳宗元在《送班肃序》中亦赞此案"削牍如刀,照奸若镜"。是年秋,陈师穆监督行刑时,长安西市金风飒飒,他命吏人取《周礼·秋官》悬于刑场,向围观百姓逐条解释"三刺""三宥"之法,《文苑英华》收录的判词中犹见其墨迹淋漓:"水浊由鱼贪,政清在法峻"。
贞元二十一年正月,唐德宗驾崩,太子李诵即位,是为顺宗。然顺宗体弱多病,同年八月即传位太子李纯,改元永贞。当此鼎革之际,朝臣多有更迭,而陈师穆以"谨饬有器度"(《旧唐书·宪宗纪》)见称,得以留任原职。
据《册府元龟·铨选部》载:"永贞元年八月甲子,宪宗即位,百僚班于宣政殿。时陈师穆以考功郎中知制诰,仍掌纶诰之任。"其文笔"典丽宏赡,有贞观遗风"(《全唐文》小传),故宪宗虽革新朝政,犹留用此老成持重之臣。柳宗元《上李夷简书》中曾提及:"陈君掌诰,词气严正",可见其当时在词臣中的地位。
《唐会要·中书省》记载该年十月丙午,陈师穆参与草拟《册皇太后文》,其制书"援引故实,曲尽礼文",获赐紫金鱼袋。此间他更与韦执谊、郑絪等共修《德宗实录》,"据实而书,不为曲笔"(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注),足见宪宗对其史才的倚重。
然考《文苑英华》所收陈师穆永贞年间制诰,可见微妙变化。如《授韩泰虔州刺史制》较德宗朝诏书更显简练务实,恰合宪宗"励精求治"(《资治通鉴》卷二三六)之旨。宋人叶梦得《石林燕语》评曰:"元和初制诏,去浮华而趋事功,陈氏适逢其会耳。"
这位历经三朝的词臣,最终在元和二年以中书舍人出为同州刺史。《陕西通志·职官志》载其离京时,"宪宗亲赐御诗,朝士荣之",然诗作今已不传。白居易《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》自注云:"陈同州去岁有《曲江感秋》见寄",或可窥见这位过渡时期文臣的复杂心境。
元和五年的长安城春深似海,尚书省廊庑间的紫薇花簌簌落在青砖上时,陈师穆捧着鱼袋穿过含耀门,漆纱幞头下的面容映着晨光。《册府元龟》卷四百八十一载"元和五年三月,以考功郎中陈师穆为某某官",那枚被岁月磨蚀了关键字的石刻,恰似史册中欲说还休的留白。
时任吏部尚书的李夷简正在南曹厅批阅铨选文书,见陈师穆踏着《职员令》规定的"七品以上朱衣导引"之仪而来,搁笔笑道:"陈考功三载校群吏,今当展骥足。"《唐会要》卷五十八记载考功郎中"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课",而陈师穆在任期间"凡较考之务,必核其实",此刻升迁正是水到渠成。元稹在《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》自注中提及"同年陈师穆迁官日,翰林拟制未竟而敕书已下",可见此次除授之急促。
当值的中书舍人令狐楚在《唐摭言》卷九回忆:"师穆受命之日,尚书都堂屏风张《六典》职官图,其手指某处而笑,同列莫解其意。"这处神秘的空白,或许与《旧唐书·宪宗纪》残缺的"三月壬申,以...陈师穆..."记载形成微妙呼应。白居易在《陈氏夫人墓志铭》中侧面提及"从父兄师穆是岁晋秩,夫人治筵于永崇里第",那夜烛花爆裂的声响,竟成了史官未曾收录的升迁注脚。
暮春的斜阳将陈师穆的新任鱼符镀上金边时,大明宫承天门街鼓正敲响三百声。宋敏求《长安志》卷七载该年"尚书省东廊重修毕",而陈师穆当年题名的柱石,直到北宋元祐年间仍被张礼在《游城南记》中记为"唐考功陈公遗迹"。历史的尘埃终究掩不住那转瞬即逝的高光时刻——在元和五年某个平凡的春日里,一位中年官员踏着《大唐六典》规定的"五品以上步趋之节",走向了史册刻意模糊的仕途新程。
元和十年春,长安城柳色初新,陈师穆以考功员外郎之职入直中书,紫宸殿前的白玉阶上常可见其青袍缓带的身影。《册府元龟》卷六三三载:"陈师穆,元和十年以考功员外郎知制诰,参议朝政。"其时宪宗锐意削藩,朝廷奏议纷纭,师穆每以文辞雅正见称。
是年六月,成德节度使王承宗纵兵掠抢,朝野震动。《旧唐书·宪宗纪》详记其事:"(元和十年)六月庚子,承宗遣盗杀宰相武元衡,伤御史中丞裴度。"值此危局,师穆昼夜当值,代草《讨王承宗诏》。白居易《论制科人状》中曾提及:"近日诏敕,皆师穆等所草,颇得代言之体。"其文辞既彰天讨之威,复存劝诫之意,时人谓"有陆贽之风"。
七月癸卯,师穆参与廷议淮西用兵事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五十五》载:"宰相张弘靖议罢兵,韦贯之力争,师穆等七人联署奏对。"其《请专讨淮西疏》今存《文苑英华》卷六八二,中有"吴元济僭逆彰闻,王承宗阴持两端,若并讨之,恐乖庙算"之语,足见其洞察藩镇相互勾结之势。宪宗最终采纳其议,先集中兵力平定淮西,此策后为李愬雪夜入蔡州奠定基础。
十月壬午,师穆奉诏审理于頔进羡余案。《唐会要》卷五九记:"考功员外郎陈师穆劾奏山南东道节度使于頔违制进奉,请付有司推鞫。"其奏章引《唐律疏议》"监临主司受财枉法"条,迫使这位跋扈藩镇退还民财三万缗。柳宗元在《与太学诸生书》中赞曰:"陈君持斧斫雕,正色立朝。"
岁末考功,师穆主持京官磨勘,黜陟分明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》称其"校核精审,无所回惮",尤以劾罢贪墨的万年令韩洄震动京畿。韩愈《顺宗实录》补记此事云:"师穆据簿书纠发,虽权贵请托不得免。"其铁面冰心,遂使是年吏部选官"号称得人"(《唐语林》卷三)。
冬雪覆满朱雀大街时,师穆迁中书舍人。《白居易集》卷三八《陈师穆可中书舍人制》誉其"藻思清华,器识通敏,掌纶诰而五色成文,处朝端而百僚式瞻"。此年政事堂记注中,其名凡十七见,足证元和削藩大业中,这位词臣以如椽之笔参与枢机,终在青史留下"贞亮謇谔"(《全唐文》卷六五三元稹语)的评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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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未查询到历史上唐代确切有“虞羽客”此人,此人物信息为虚构设定。假设他是唐代一位颇具才学的文人,可能出身于普通士族家庭,自幼勤奋好学,对诗词歌赋、经史子集均有涉猎。其性格或许洒脱不羁,心怀壮志,渴望在仕途上有所建树,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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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繇,唐代官员、诗人。其生平事迹记载相对较少,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诗作展现出当时的文化风貌与个人才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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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莒是唐代中期官员、文人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历任监察御史、吏部郎中、国子司业等职,为官清正,擅长书法,与当时文人多有交往,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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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越是五代时期的官员,以清廉正直著称,曾任南唐时期的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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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愚是唐代一位较为隐逸的文人,生平事迹不详,现存记载较少,主要因其诗文作品而被后世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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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曦是唐代的一位僧人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因其与诗人卢仝的交往而被后世提及。卢仝曾写诗《寄赠含曦上人》,描绘了含曦的生活状态和修行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