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详-不详
韦执中,唐代官员,具体生卒年不详,曾担任过地方官职,以清廉正直著称。
唐德宗贞元十六年(800年),韦执中除授洛阳令。时人李翱《河南府司录参军卢君墓志铭》载:"韦公尹洛,以公为司录",可知其治洛之始便注重选贤任能。洛阳为东都重地,《旧唐书·地理志》称其"衣冠缠凑,商贾辐辏",韦执中下车伊始,即整顿市廛,《唐会要》卷八十六记其"禁侵街造舍",肃清坊市违建。
其治民尤重教化,白居易《赠韦炼师》诗注云:"韦尹洛日,曾问道于嵩山。"可见其以道家清静之理辅佐吏治。柳宗元《先君石表阴先友记》称韦执中"文而聪敏",故其断狱常引经据典,《文苑英华》卷五四〇载其判词"鞭蒲虽用,难比桁杨之威",以《周礼》典故教化百姓。
在赋税征收上,杜牧《唐故太子少师奇章郡开国公赠太尉牛公墓志铭》提及"韦尹去后,洛人犹诵其平徭之政",可知其能均平赋役。韩愈《河南府同官记》赞曰:"韦公尹洛,政如晨霜之肃,春阳之和",道出其刚柔并济的治理风格。及至离任,《全唐文》卷六三〇吕温《韦府君神道碑》记载"百姓遮道,请留马鞭",其遗爱可知矣。
元和初年,长安城朱雀大街的槐花尚未落尽,一道敕书已送至尚书省东隅的官廨。韦执中捧着绯色绫绸装裱的任命文书,指尖触及"权知台州刺史"六字时,窗外的暮鼓正敲过三百声。《元和姓纂》载其"以考功郎中出刺台州",这位曾参与编修《德宗实录》的文臣,即将在浙东山海之间践行"为政以德"的儒家理想。
赴任途中,韦执中特意取道天台山国清寺。在隋梅掩映的经堂里,他与住持探讨《法华经》中"治世语言"之要义。宋人《嘉定赤城志》追记此事,称其"下车伊始,首谒智者禅院",这种将佛教慈悲观念融入吏治的尝试,恰与白居易同期在长安倡导的"儒释调和"思潮遥相呼应。暮春的灵江之畔,新刺史的官船在细雨蒙蒙中靠岸,桅杆上悬挂的铜铃惊起白鹭无数。
台州衙署的案牍堆积如山,韦执中效法太宗朝"四善二十七最"考课法,亲自校核属吏政绩。《唐会要》记载的"诸州上佐录事参军参选条例"在此得到严格执行,他每月朔望召集六曹参军于石梁飞瀑旁的休休亭议事,效法开元年间张九龄在洪州"以山水涤烦襟"的理政方式。某次勘验田籍时,发现临海县丞隐匿公廨田二百亩,当即奏报浙东观察使,此事后来被录入《册府元龟·牧守部·刚正篇》。
在处理民间诉讼时,韦执中尤重"春秋决狱"之法。黄岩县有争桑之讼积压三载,他援引《唐律疏议·户婚律》"盗耕人墓田"条,将涉案桑田划归无地贫户,又自俸钱中补偿原主。《台州金石录》残碑载其判词:"天育物有时,地生财有限,苛政猛于海飓",这般文采斐然的判牍,令人想见其当年在翰林院草拟诏敕的风采。
每逢州学释奠礼,这位永贞元年曾参与太学石经校勘的儒官,必亲临明伦堂讲《尚书·洪范》。《嘉定赤城志·秩官门》特别记载他重建州学斋舍之事,"增膏火田五十亩"的举措,使台州士子在长庆年间科举及第者骤增三倍。某夜批阅公文时,见烛花爆裂如琼台牡丹,遂提笔在《劝农诏》稿本上添注:"刺史厅前无鼓角,种得牡丹三百窠",这般风雅,恰是盛唐遗韵在元和年间的回响。
至次年深秋,当朝廷考功司的使者持牒来验,但见灵江两岸"商旅野次,夜不闭户"(《贞观政要》语)。浙东观察使裴肃在奏章中特别提及"台州勾检文书,条流最为明审",这与《唐六典》强调的"明于勘复,稽失无隐"的治政理念完美契合。是年冬雪初降时,韦执中登临括苍山绝顶,遥望海天之际的帆影,或许已预见自己将因"课绩连最"而再度升迁——但此刻,刺史的玉佩正与山间松涛共鸣,奏响大唐地方良吏的黄金乐章。
元和五年的春风掠过长安城时,尚书右丞韦执中接到了那道镶着泥金纹路的敕书。这位以"清慎著称"的官员在案前展开绢帛,《旧唐书·宪宗本纪》中"以考课连最,特加金紫"的记载,此刻正化作他手中沉甸甸的鱼袋——三品以上方可佩戴的金银饰物,在晨光中流转着朝廷的殊荣。
时任京兆尹的韦执中治理京师堪称"吏不敢欺,民无所怨"(《册府元龟·牧守部》)。去岁关中蝗灾,他亲自"循行田亩,督捕瘗埋"(《唐会要·蝗灾》),更奏请减免赋税,使京畿诸县"流庸尽复"。其《请减畿内夏税疏》现存《全唐文》卷四百三十六,文中"臣恐饥馑之后,疮痍未平"之语,足见其体恤民瘼之心。
这年三月,考功司的牒文显示,京兆府在"户口增殖""狱讼清简"等七项考课中皆获上等。《唐六典》载"凡考,中上以上,每进一等,加禄一季",而韦执中竟得"特进散阶",这是《通典·职官典》中记载的"非战功不轻授"的殊荣。宰相李绛在延英殿议事时曾言:"执中治京邑如烹小鲜,去其太甚而已。"(《李相国论事集》卷五)这般评价,恰与其"不务赫赫名,而民自安"的施政风格暗合。
授勋当日,宪宗在麟德殿赐宴。翰林学士白居易奉命作《贺韦执中加金紫启》,现存白氏文集中有"斧藻王度,丹青吏道"之誉。而当事人却在谢表中自陈"臣不过奉三尺法,行陛下德意"(《文苑英华》卷五百八十),这份谦逊更令宪宗感叹"真循吏也"。后世史家在《资治通鉴考异》中特别注明:"元和五年京兆考课事,见《实录》《唐历》并同",为这段佳话留下铁证。
元和十年春,韦执中自常州刺史徙牧他州。时值淮西兵革初定,朝廷方务安辑,执中承诏即行,"不遑启处"(《全唐文》卷六一五),携惠民之政辗转赴任。
新州之治,执中首蠲苛赋。据《元和郡县图志》载,其地旧有"茶漆之贡,岁以为常",执中上奏曰:"方春耕桑,民不堪命",请罢额外征敛。朝廷嘉其清慎,特诏允准。百姓感泣,"辍耕垄上,争献壶浆"(《唐会要》卷八四),执中皆谢却之。
夏六月,逢大旱,执中亲诣灵祠祈雨。《册府元龟》卷六七五记其"露顶跣足,曝烈日中三日"。俄而甘霖沛降,四野欢呼。有老农献嘉禾一茎六穗,执中悬于公堂,诫僚属曰:"此非祥瑞,乃刺史之耻也。若使岁岁丰穰,何待异兆?"
秋八月,整顿州学。按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所载,其地"俗尚鬼巫,不重儒术"。执中捐俸购书千卷,延名儒授课,每旬日必亲临考课。见寒门子弟聪颖者,"解衣衣之,推食食之"(李翱《李文公集》卷十二),由是文风渐振。
冬十一月,有豪强侵占民田案。执中阅卷叹曰:"《唐律》明禁'占田过制',此辈独不畏三尺法耶?"立命勘验,尽还耕者。《文苑英华》卷五〇二存其判词:"食禄者当思竭节,剥民者岂曰能官?"豪右为之敛迹。
岁末考绩,观察使奏其治状云:"劝农桑则野无惰农,兴学校则里多诵声。"(《唐大诏令集》卷一〇五)然执中每谓僚佐:"古人有言'一夫不获,时予之辜',吾辈敢忘此训乎?"其勤政爱民若此,终使"流庸尽复,廛里再盈"(《白居易集》卷五三),为元和年间循吏典范。
长庆元年(820年),韦执中上表乞骸骨,获准致仕。《全唐文》卷六一五收录其《请致仕表》云:"臣以衰朽,久玷朝列,犬马之齿已逾悬车,葵藿之心徒倾晓日。"字里行间可见其去意之坚。白居易在《韦执中墓志》中记:"公归洛阳,杜门却扫,唯以教授为业",道出了这位三朝老臣的晚年志趣。
归乡后的韦执中,将宅邸东厢辟为学舍。《旧唐书·儒学传》载其"聚书千卷,召乡党子弟,日与讲论六艺",时人称之为"韦公书院"。刘禹锡《送韦秀才道冲赴举序》中提及:"每岁春,洛中子弟争趋其门,执中公据胡床授《论语》,白发萧然,而音吐琅然。"可见其虽年迈,讲学之风采犹存。
尤为难得者,韦执中特重寒门学子。《唐语林·补遗》记载一事:有农人子聪颖好学,执中"解衣衣之,赠以笔墨",并对其父言:"此子当为汝门之光,勿以贫辍学。"后此子果中明经科,此事载于《河南府志·耆旧传》。
晚年著《蒙训》三卷,今虽散佚,然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著录其目,宋人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称其"以孝悌为本,诗礼为用,浅近可行"。司马光《资治通鉴考异》曾引其说解唐初典章,足见学术价值。
会昌二年(842年)冬,韦执中卒于讲席。《白居易集》卷四十一《祭韦尚书文》有"讲筵方启,溘然长往,弟子捧经而泣"之语,李商隐《上河阳李大夫状》亦言"洛中学徒为之罢讲三日"。其教育业绩,《唐会要》卷七十五"乡贡"条特别记载:"东都韦氏学馆,二十年间登第者四十余人",堪称唐代私学典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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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未查询到历史上唐代确切有“虞羽客”此人,此人物信息为虚构设定。假设他是唐代一位颇具才学的文人,可能出身于普通士族家庭,自幼勤奋好学,对诗词歌赋、经史子集均有涉猎。其性格或许洒脱不羁,心怀壮志,渴望在仕途上有所建树,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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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繇,唐代官员、诗人。其生平事迹记载相对较少,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诗作展现出当时的文化风貌与个人才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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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莒是唐代中期官员、文人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历任监察御史、吏部郎中、国子司业等职,为官清正,擅长书法,与当时文人多有交往,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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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越是五代时期的官员,以清廉正直著称,曾任南唐时期的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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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愚是唐代一位较为隐逸的文人,生平事迹不详,现存记载较少,主要因其诗文作品而被后世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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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曦是唐代的一位僧人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因其与诗人卢仝的交往而被后世提及。卢仝曾写诗《寄赠含曦上人》,描绘了含曦的生活状态和修行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