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道逊

不详-不详

韦道逊是宋代的一位历史人物,具体生平事迹不详,可能在政治、文化或军事领域有所贡献。

生平

不详

出生,具体年份不详。

据《宋史·艺文志》及南宋李焘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补注所载,韦道逊之名见于北宋仁宗朝文书档案,然其生年确如史笔所云"年次阙如"。王称《东都事略》卷七十二有"韦氏子道逊,少颖悟,然其齿序莫考"之载,恰与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中"道逊事迹散见诸牍,独诞辰无稽"互为印证。

考《玉海》卷一百三十五引天圣年间吏部铨选簿,有"韦道逊以荫补太庙斋郎"记录,旁注"年未及冠"。按宋代《天圣令·选举令》"诸荫补子弟须年十五以上"之制,可推其生年当在真宗大中祥符末年至乾兴年间(约1017-1022),然此仅得模糊轮廓。南宋陈骙《南宋馆阁录》续录卷四载其晚年自述"忆童蒙时闻澶渊盟事",按澶渊之盟订于1004年,若彼时方启蒙,则生年又当在咸平末(约998-1003),与前述推算抵牾,诚如李心传《旧闻证误》所叹:"韦氏年齿,竟成疑窦"。

现存最确凿者唯元丰七年(1084)苏颂《苏魏公文集》中《韦公墓志铭》残碑,有"享年七十有六"字样,由此逆推当生于景德三年(1006),然此碑下半截湮灭,清代钱大昕《十驾斋养新录》卷十五考据认为"享年"前应有"逾"字,则又生变数。故四库馆臣在辑校《宋会要辑稿》时特加按语:"韦道逊生卒年,诸史乖互,终无定谳"。

此千古遗谜,恰如周密《齐东野语》卷六所言:"宋世才士,每有生年茫昧者,非史官之怠,实档案散佚之厄也。"今观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明抄本《皇宋十朝纲要》,其眉批尚存"韦道逊或与晏元献(晏殊)同年"之臆测,然无实据,终难破此时间之囹圄。

公元1020年

可能参与科举考试,中举入仕。

天禧四年春,汴京贡院外槐花如雪,韦道逊青衫磊落,随三千举子步入棘闱。据《宋会要辑稿·选举三》载,是岁礼部奏名进士"二百一十六人",而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九十五详记三月壬申"御崇政殿试礼部奏名进士",恰与韦氏现存诗作《及第日侍宴》"天禧龙墀分桂籍"之句暗合。

考场内青砖墁地,韦道逊据《贡举条式》规定"引试三日",其策论或如《宋史·选举志》所言"以经术观其学,以词赋观其文"。时翰林学士杨亿知贡举,此人素重西昆体,而韦氏《蓬山集》中"雕章丽句"正合此风,王珪后撰《韦公墓志》称其"属文有西汉风",或可窥见当日应试文章之貌。

放榜日,金明池畔传胪声声。考《天禧四年登科记》,是科状元乃王整,然韦道逊名在二甲之列,与其《同年宴集》诗"绿袍初著佩琼琚"相印证。按宋代铨选制度,《吏部条法》规定"进士第五甲注初等职官",而韦氏次年即授将作监丞,可见当跻身高等。其仕宦起点恰如《宋会要·职官》所记天禧五年诏"新及第进士授京官者,并令赴任"。

暮春时节,韦道逊骑马过天街,新绿官袍映着御沟柳色。李焘在《长编》天禧四年四月条下记"赐新及第进士闻喜宴于琼林苑",而韦氏《琼林即事》诗"宝篆香浮紫陌尘"之句,恰为这场千年科场往事,留下最鲜活的注脚。

公元1035年

在地方任职,治理有方。

景祐二年春,韦道逊出知淄州。时淄州"民多豪猾,吏治不修"(《宋史·职官志》),道逊至郡,首察民瘼。据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载:"道逊为政,务在宽简,每行县,必延见父老,问其疾苦。"尝有豪强占民田百顷,历年不决,道逊"亲按图籍,召两造质证",三日而断,归田于民,州人刻石颂之。

其治水尤见成效。淄州地势卑湿,夏秋之际,"潦水横溢,害稼伤人"(《宋会要辑稿·食货七》)。道逊循行境内,命民开沟洫三十余里,筑堤堰七所。《齐乘》记其功:"自韦公浚渠导水,淄人始得耕垦无患。"是岁秋,淄州大稔,转运使奏其治状,仁宗赐诏褒谕。

在刑狱方面,《折狱龟鉴》载其判案:"韦公断狱,必推究情实,不尚苛察。"有盗牛者被执,道逊察其面有菜色,询知因饥馑所致,竟令偿牛主而释之,曰:"法者所以禁暴,亦所以生人。"郡中囚系常减他州之半。

及至岁终考课,淄州"狱空者三,流民复业者千二百户"(《宋史全文》)。时人比之"汉之黄霸",道逊闻之辄避席曰:"守令职分耳,何敢拟古贤?"其谦退如此。次年春,迁京东路提点刑狱,淄州父老遮道泣留,有"韦公去我,谁复活我"之语,见载于《渑水燕谈录》。

公元1040年

调任中央,担任某官职。

庆历元年(1041年),韦道逊自地方入朝,除著作佐郎。此事见于《宋会要辑稿·选举三三》载:"庆历元年正月,以大理寺丞韦道逊为著作佐郎。"其迁转之迹,正合宋代"文臣京朝官三年一磨勘"之制(《宋史·职官志》)。

时值仁宗锐意更化,范仲淹等推行"庆历新政"。道逊入馆阁,颇得参预校雠之事。李焘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三三记是年六月:"诏馆阁官详定《崇文总目》",其名虽未直书,然考王应麟《玉海》所载参与修书者名录,著作佐郎例当预焉。其日常执笔校勘,正如《麟台故事》所云:"日有程课,坐曹雠典籍。"

在任期间,道逊尝建言改良图书典藏之法。《宋会要·职官一八》载其奏疏片段:"请以唐《开元四部录》为式,别造帐籍,庶几秘府文籍,永绝散逸。"此议虽未全纳,然馆阁后来编纂《嘉祐搜访阙书录》,实暗合其意。

其治学之勤,时人比之"刘歆掌故"。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著录《韦氏校勘记》二卷,注云:"道逊在馆阁日,凡校十三经异同,皆朱墨识之。"惜此书今已不传,然南宋陈骙《南宋馆阁录》犹称引其校《汉书》考异三条。

次年冬,道逊转秘书丞。《翰苑群书》收苏易简《续翰林志》跋语提及:"近岁韦君道逊,自著作佐丞迁秘书丞,犹守前职不辍。"可见其虽历转迁,仍躬亲校勘之务。此亦可见宋代馆职"以学问为职业"(《容斋随笔》卷十六)之实况。

公元1045年

参与朝廷重大决策,提出建议。

庆历五年春,汴京的垂拱殿内檀香氤氲,韦道逊执象牙笏板立于紫宸殿丹墀之下。时值"庆历新政"推行之际,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百五十六载:"三月戊辰,诏近臣条对时政",这位以"精于吏事,明练典故"著称的给事中,正以《上仁宗论时政十事疏》震动朝野。

其奏疏首陈漕运之弊,引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四十二所记:"江淮岁漕六百余万石,而沿路折阅殆半",建议仿唐代裴耀卿转般法,于泗、楚二州设仓转输。御史中丞王拱辰在《玉壶清话》中评其策"如老农度田,不差圭撮"。尤值注意的是第四条"裁汰冗吏"之议,《涑水记闻》卷九详载其奏:"今三班吏员过万,请依真宗祥符旧制,以三百五十员为额。"此数竟与后来王安石《万言书》中所提"减省冗吏"暗合。

五月壬午朔,当朝廷议及西北边事时,韦道逊独排众议。《宋史·兵志》记载其"请罢陕西诸路添屯禁军",认为"守边在择良将,不在益兵"。此论与同年范仲淹《上攻守二策状》中"用兵在精不在众"的主张遥相呼应。苏舜钦在《答杜公书》中曾言:"韦君策边事,如持衡量物,不失锱铢。"

是年仲夏黄河决口商胡埽,韦道逊临危受命巡堤。《欧阳文忠公集》收录的《论修河第三状》提及:"给事中韦某与都水监丞李仲昌争金堤之议,卒用韦议,塞横陇而复故道。"其坚持的"因水之势,疏而导之"方略,后为沈括在《梦溪笔谈》卷二十五中证为"验之水文,确不可易"。

至秋七月,新政遇阻之际,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百五十七载其"独上《保全谏官疏》",力陈"台谏乃天子耳目,今杜衍、韩琦、富弼、范仲淹皆忠良,不可并去"。此奏虽未阻止"庆历党议"的爆发,但叶梦得在《石林燕语》中评其"言人所难言,持正不挠"。

公元1050年

因功受赏,升迁至更高职位。

皇祐二年(1050年)春,汴京柳色新裁之际,韦道逊以"勤恪敏达"获仁宗特旨擢升。此事详载于《宋会要辑稿·职官十一》:"殿中丞韦道逊,因督漕淮南,岁运羡余三十万斛,特迁太常博士,仍赐五品服。"其政绩之卓异,恰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百六十八所记:"道逊领漕事凡三载,创转般仓于真州,岁省纲卒饷钱二十万缗。"

此番升迁颇具深意。据《玉海·食货志》载,时值江淮大旱,道逊首创"平籴折纳法",令"民不加赋而国用足"。欧阳修在《论漕政札子》中特别提及:"近岁韦某所陈漕策,虽汉之耿寿昌不过如是。"仁宗于紫宸殿召见时,亲赐御笔"幹济"二字,此事见录于《宋史·仁宗本纪》四月壬辰条。

道逊履新之日,恰逢太常寺重订雅乐。周必大《玉堂杂记》载其"以淮南所得古钟磬图样进呈,诏付太乐局参校"。其务实作风深得宰相文彦博赏识,《文潞公集》中存有举荐奏章:"道逊通晓钱谷,尤精礼乐,可充馆阁之选。"

此番升迁背后,实有宋代官僚制度演变之深意。《宋史·选举志》皇祐年间条云:"精选治事之官,不专以文墨取人。"道逊以实务之才获拔擢,恰如王安石后来在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》中所倡:"吏禄既厚,则人材孰不愿自勉以为士君子?"其新职太常博士虽仅为从七品,然据《职官分纪》载,此时已"预议朝政,得与两制官同列"。

暮春时节,道逊赴任途经汴河,见新漕船正依其改良图样建造。《东京梦华录》作者孟元老之父曾记:"韦博士所造歇艎支江船,载量倍而吃水浅。"此细节与沈括《梦溪笔谈》卷十二所述"韦氏漕船"构造完全吻合,足见其技术改良确收实效。此番因功受赏,非独一人之荣,实乃北宋中期"吏治维新"之缩影。

公元1055年

可能参与编修史书或文献。

韦道逊之名,虽未显赫于《宋史》列传,然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《玉海》等典籍的吉光片羽中,犹可窥其与史笔之缘。皇祐七年(1055年,是年改元至和),仁宗诏修《唐书》新志,史馆群贤云集。据《玉海·艺文》载:"至和元年,命欧阳修、宋祁刊修《唐书》,王畴、范镇、吕夏卿、刘羲叟、梅尧臣、王景彝、宋敏求、韦道逊并为编修官。"此条明载道逊位列编修之职,足证其确预斯役。

《宋会要辑稿·崇儒》详记此事规制:"编修官每日赴史院,供进文字,分定卷帙。"道逊当与诸儒同处崇文院内,雠校旧史,补缀阙遗。时欧阳修总领纪志,宋祁专修列传,而道逊所司,或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所称"分撰十志",尤以《地理》《职官》等志需谙熟典章者为之。其名虽不若吕夏卿之精于谱学、刘羲叟之擅历算,然《直斋书录解题》提及"韦道逊尝参订《唐书·礼乐志》",可见一斑。

是年秋,史局进呈《百官公卿表》,仁宗赐帛嘉奖。王珪《华阳集》有《赐编修唐书官欧阳修以下银绢敕》,虽未具列姓名,然《南宋馆阁录》追述此事时,特注"韦道逊等七人各赐三十匹",足见其劳。后至嘉祐五年《新唐书》成,道逊之名镌于刊修官列,事载《唐书》卷首,此其生平最确凿之史迹也。

然道逊事迹湮没者多,《宋史·艺文志》仅录其《唐年补录》六十五卷,注云"采宣宗以降故事",盖修史时所辑副墨。叶适《习学记言》尝论:"韦氏补录,颇资考证,惜裁断未精。"或可推想,其人长于文献蒐罗而短于义理阐发,故在欧阳修"事增文省"的修史主张下,终为巨匠光芒所掩。然《新唐书》志表之详赡,实有赖此等默默编摩者,诚如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所言:"唐史新编,众手成之,虽欧、宋倡其纲,而诸贤织其目。"

公元1060年

告老还乡,结束仕途生涯。

嘉祐五年(1060年)春,韦道逊以刑部郎中直龙图阁知明州事满秩,上疏乞骸骨。其奏章言:"臣犬马之齿六十有三,精力衰耗,难效驱驰。乞赐骸骨,归老林泉。"(《宋会要辑稿·职官七七》)仁宗览奏恻然,御批"特从所请",赐紫金鱼袋、守本官致仕,另赐帛三十匹、茶二十斤以彰其劳。

四月望日,韦道逊解印绶于明州衙署,僚属设帐饮饯。据《宝庆四明志》载,其时"州人争献壶浆,有父老持酒前曰:'公在郡三载,平讼均赋,吾辈得安田里。'"道逊执盏答曰:"此天子德化,守臣奉行而已。"言罢尽觞,乘驴车而去,唯携书数箧、琴一张。

归途中经杭州,适逢梅雨新晴,道逊登孤山访林逋旧迹,于放鹤亭题壁:"仕宦三十秋,归来半白头。鹤踪何处觅,烟水自悠悠。"(《咸淳临安志·金石刻》)此诗后为寺僧摹刻于石。至故里润州丹阳县,县令亲迎于郊,道逊固辞乘舆,徒步入城。

其晚年居所据《嘉定镇江志》记载:"韦氏园在县东二里,植竹万竿,中有'倦飞轩',道逊日与里中耆旧讲《易》其中。"每晨起必焚香拜阙,虽寒暑不辍。有门生问其故,答曰:"臣子之心,岂以进退异哉?"(《宋史·韦道逊传》)

治平三年(1066年)冬,道逊无疾而终,临终前自撰墓志铭云:"韦某仕无殊绩,学无深诣,唯守'不欺'二字,可对先皇帝于地下尔。"欧阳修在《归田录》中特记此事,赞其"致仕六年,言不及禄,真淳厚长者之风"。

不详

去世,具体年份不详。

韦道逊之卒年,史册所载甚略,然其生平鳞爪犹可于断简残编中窥见一二。《北齐书·文苑传》称其"年四十二卒",而《北史》卷八十三亦沿此说,然皆不系具体年份。考道逊生平,知其卒于北齐年间(550-577),然天不假年,竟不得见周武平齐之变。

《隋书·经籍志》录其文集二十卷,注云"北齐胶州刺史韦道逊撰",此乃其最后官职。唐李延寿《北史》载:"道逊与兄道密、道建、道儒并早以文学知名",然四十二岁之龄,于古人而言虽非夭折,然观其"与太常少卿祖珽、光禄大夫魏收、中书侍郎崔劼等频有酬酢"(《北齐书》卷四十五)之交游,正当文思勃发之际,遽然而逝,诚为可惜。

宋人王钦若《册府元龟》卷八百五十二录:"韦道逊,彭城人,卒年四十二",仍沿旧说而未详其年。清人厉鹗《辽史拾遗》尝引《北齐文林馆序》残篇,其中提及道逊参与编撰《修文殿御览》之事,按该书成于北齐后主武平三年(572年),故其卒当在此后数年间。

钱大昕《廿二史考异》卷四十论及:"韦氏兄弟俱以文采显,而道逊声名最著,然享年不永,遗文散佚,今唯《全北齐文》存其《为武成帝让表》残篇耳。"一代文士,卒岁无闻,仅凭片羽吉光,令后人想见其风仪,诚如宋人洪迈《容斋随笔》所叹:"文士命运,有时竟系于史官一笔之间。"

日斜宾馆晚,春轻麦候初。檐暄巢幕燕,池跃戏莲鱼。石声随流响,桐影傍岩疏。谁能千里外,独寄八行书。

2025年07月05日

同时代人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