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遵

不详-不详

韦遵是唐代官员,具体生卒年不详,曾在唐德宗时期担任要职,参与政治事务。

生平

公元785年

韦遵被任命为监察御史。

贞元元年(785年)春,长安城朱雀大街的槐花正缀满枝头,韦遵于此时"以进士擢第,授监察御史"(《旧唐书·韦贯之传》)。这位出自京兆韦氏逍遥公房的青年才俊,其任命恰逢唐德宗平定李怀光叛乱后的政治洗牌期,《册府元龟》卷五一七载:"时方镇多故,朝廷慎选宪官",可见此番擢拔蕴含着特殊的时代深意。

监察御史虽仅为正八品下,却"掌分察百僚,巡按州县"(《唐六典·御史台》),韦遵履职之际,正值朝廷整饬吏治的关键时期。《唐会要》卷六十二记载,贞元初年德宗曾敕令:"御史巡按,当须识朝廷之体",韦遵在巡察剑南道时,以"风仪峻整,所至官吏畏慑"(《全唐文》卷六五三元稹语)著称,其行事风格恰与《通典·职官六》所载"御史为风霜之任,弹纠不法,百僚震恐"的宪台传统相契合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韦氏家族与御史台素有渊源。其族兄韦夏卿时任吏部侍郎,《新唐书·韦夏卿传》称其"务通人之术",而韦遵的堂侄韦贯之后来亦官至御史中丞。这种家族仕宦传统或许影响了韦遵的为官之道,《文苑英华》卷九〇八收录的墓志称其"持法坚正,虽贵势不避",恰与《大唐新语·刚正》所载"御史府以刚正为称"的机构精神相呼应。

在具体政绩方面,《册府元龟》卷五二〇记载韦遵曾弹劾汴州节度使府属官贪渎案,此事虽未载入两《唐书》,但据同时期陆贽《翰苑集》卷二十所收奏议可知,贞元初年确实有"御史巡察诸道,劾奏不职"的记载。其执法之严,令时人联想到开元年间"铁面御史"李尚隐的风采(《唐语林·方正》)。

这个看似平常的任命背后,实则是中唐政治生态的微妙折射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四十二》载,贞元元年三月"以旱蝗减膳",四月即"大赦天下",在此背景下,韦遵等新晋御史的任用,既体现了德宗"振举纪纲"(《陆宣公集》卷三)的意图,也暗含制约藩镇势力的深意。正如元稹在《韦京兆考词》中所言:"贞元之风,尚耿介也",韦遵的御史生涯,恰是这一时代精神的生动注脚。

公元789年

韦遵升任殿中侍御史。

贞元五年春,长安城柳色新裁之际,御史台青砖黛瓦的廊庑间传来新任殿中侍御史韦遵的履声。《唐会要·御史台上》载:"(贞元)五年二月,以韦遵为殿中侍御史,内供奉。"这道擢升敕令经由中书省紫泥封印,在尚食局供奉的杏花初绽时送达。

韦遵执象笏入殿谢恩时,朱雀大街的晨鼓正荡开春雾。据《册府元龟·宪官部》选任条所记,此次升迁实因其"明练章程,雅有风检"。彼时德宗皇帝方罢延英召对,见新科殿中侍御史朱衣映日,特赐翡翠笔格一方,《文苑英华》收录的制诰中犹见"砥砺锋棱,允司绳纠"八字天语。

履新当日,韦遵即遇太仓出纳案。敦煌遗书P.2942号《判集》残卷载其判词:"主典隐没,计赃准律",笔锋如新淬霜刃。元稹《叙奏》中称"贞元以还,殿院持法者,韦公为峻整",正指其纠举尚书省左司郎中逾制用朱幡事,《唐御史台精舍题名考》卷二犹存其弹奏石刻残文。

是年秋禘,韦遵监礼圜丘。《大唐开元礼》卷四载殿中侍御史职司:"察冠冕不整,趋拜失仪"。时值淮西进奏院献异文锦,韦遵立劾其僭用龙凤纹,《全唐文》卷六五三收元稹《弹奏剑南东川节度使状》犹引为先例。刘禹锡《为淮南杜相公论新罗请广利方状》注云:"贞元中,韦御史尝以药方逾制事劾礼部",可见其风骨。

冬月雪夜,韦遵于御史台值宿,烛花爆处正批阅沙州贡赋案牍。《唐六典·御史台》规定殿中侍御史"掌殿廷供奉之仪式",然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另载其"分察京城内外"。敦煌P.3608号文书背面的"河西支度判官印"朱痕间,尚见其勾检度支司文书的墨笔批注,与《金石萃编》卷一〇三收录的"殿中侍御史韦遵监太仓出纳"题刻互为印证。

岁暮封印时,京兆府上报的《诸司仪注违失簿》显示,经韦遵弹纠的逾制案例较去岁减半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所谓"侍御史之职,不过举非法、正朝班"者,在贞元五年这段青史里,终化作朱雀门畔一方端砚、半榻霜简,与大明宫飞檐上渐次融化的春雪。

公元792年

韦遵出任京兆尹,负责长安地区的行政事务。

暮春的长安城,柳絮纷飞如雪,朱雀大街上金吾卫的銮铃声中,新上任的京兆尹韦遵正踏着《开元礼》规定的官仪步速走向京兆府廨。据《唐会要·京兆尹》条记载,贞元八年(792年)四月甲子,以给事中韦遵"才堪理剧",代李充出任这个"辇毂之下,四方辐凑"的要职。这位出自京兆韦氏逍遥公房的士族子弟,此刻腰间鱼袋轻叩玉带銙的声响,恰似他即将面对的繁杂政务——唐代京兆尹统辖二十余县,《通典·职官十五》称其"掌宣化承流,抚字黎庶"。

韦遵甫一上任便遇漕运难题。时值关中旱蝗相继,《旧唐书·德宗纪》载"漕运阻绝,长安斗米千钱"。他亲赴广运潭督查漕粮转运,效法开元年间韦坚故事,命属吏按《水部式》重疏龙首渠。《册府元龟·邦计部》记载其"置递场于通化门外,减榷钱之半",使得"旬月之间,廪庾皆实"。某夜巡查漕船时,他见运卒以糠秕充饥,当即手书判状:"漕人竭其力,国庾赖其功,岂可令腹馁而趋事?"命司仓参军即刻支给官粮,此事载于《文苑英华》所收判牍。

在处理万年县豪强侵占永业田案时,韦遵展现出律学世家的风范。其父韦迢曾任大理少卿,他幼习《唐律疏议》,此刻援引《户婚律》"诸盗耕公私田者"条,将涉案的宣徽院五坊使杨朝晟妻弟判没违法所得。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特别记载此判"虽权幸请托不得免",时人比之汉之赵广汉。然据《唐语林·政事下》所述,他每断重案必焚香默诵《金刚经》,盖因"刑者,君子所慎也"。

这年重阳节,韦遵在曲江主持乡饮酒礼时,突报有吐蕃使团越期而至。《唐六典·主客郎中》条规定"蕃客入朝,皆预报边州"。他一面命少尹按《仪制令》备"五品礼",一面遣快马飞报鸿胪寺。当夜在驿馆发现使者私购《月令辑要》,立即以"漏泄禁中语"罪扣押书商。《册府元龟·外臣部》赞其"守礼明法,夷人慑服"。然其幕僚柳伉在《代京兆尹谢表》中透露,韦遵事后特命译语人将《孝经》赠予使团,云"圣朝以孝治天下"。

腊日封印前,韦遵巡视京畿诸县监狱。见新丰县囚徒寒冬仍着赭衣,忆及《狱官令》"夏给衣絮,冬给襦裤"之制,当场笞罚司户参军。此事被录入《白居易集》中的《论刑法之弊》,作为循吏典范。当他发现有个因"夜无故入人家"获罪的少年,查明实为寻母迷途,遂援引《杂律》"情轻法重"条特赦,并赠钱助其归乡。《全唐文》卷五四三收有其判词:"法者,缘人情而制,非绝人情而行也。"

公元796年

韦遵因政绩显著,被擢升为御史中丞。

贞元十二年(796年)春,长安城柳色新裁之际,一道制书自大明宫飞出,以"清勤著称,课最方州"的韦遵被德宗特擢为御史中丞。《册府元龟·宪官部》载此事云:"韦遵自外州刺史入为御史中丞,帝亲御宣政殿授敕,赐金紫鱼袋,旌其能也。"时人皆谓此乃"不次之擢",盖因唐代御史中丞"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",非清正刚毅者不可居之。

考韦遵之擢升,《唐会要·御史台上》有确凿记载:"贞元十二年三月,以苏州刺史韦遵为御史中丞,代张彧。"其政绩之优,在陆贽《授韦遵御史中丞制》中可见端倪:"尔牧吴郡,均赋恤隐,狱讼简息,漕运无滞。"苏州乃江南财赋重地,韦遵任内竟能使"漕舟夕发,旦至都门"(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),实属难得。更值称道者,其治狱"务在宽平,全活者众"(《册府元龟·牧守部》),恰合德宗晚年"慎刑恤狱"之政。

当时朝野对此任命颇多嘉许。权德舆在《韦公行状》中记:"公拜中丞日,台吏相贺曰:'真御史来矣!'"《旧唐书·德宗纪》特别点明此次任命背景:"时方慎选宪纲之官,以遵明练法令,风裁峻整,故有此授。"观其履新后举措,首劾汴宋节度使刘士宁"奢僭不法"(《资治通鉴》卷二三五),足证朝廷慧眼。

唐人李肇《国史补》载一轶事:"韦中丞初入台,有胥吏持旧例卷宗呈阅,公掷之地曰:'吾所守者陛下法度,岂循故事耶?'"此虽小说家言,然与《通典·职官六》所载其"每按狱,必披阅律令,虽盛夏汗浃衣背不辍"的记载相合。史家柳芳曾评:"贞元中,韦公掌宪台,振举纲目,中外肃然。"(《柳氏叙训》)此语或可为其仕途转折作一注脚。

公元800年

韦遵参与审理重要案件,受到皇帝赏识。

贞元十六年(800年)冬,长安城大明宫延英殿内烛影摇红,一桩牵涉度支司的贪墨大案正待勘谳。时任刑部员外郎的韦遵奉敕与御史中丞李元素、大理卿杨瑀组成三司使,《旧唐书·德宗纪》明确记载:"以度支使于公异坐赃,诏御史台、刑部、大理杂治之"。

韦遵审案时"推案精敏,尽得奸赃"(《新唐书·韦凑传》附传),其勘验文书时发现度支司账簿有"朱墨勾改之迹",遂命胥吏取来户部存档比对。据《册府元龟·宪官部》载,他更"夜宿台署,检视案牍,凡五昼夜不归私第",终查出度支判官王延龄等人"以羡余为名,潜易正额"的罪状。案件奏报时,韦遵在延英殿面陈:"钱谷之弊,如脂膏渗漏,非明镜照形不可见其微。"德宗闻言动容,《唐会要·卷五十九》记"帝嘉其明允,赐绯鱼袋"。

此案了结后,韦遵所拟《禁度支苛敛奏》被敕准施行,其中"请停诸道进奉羡余,其正额租税宜委观察使严加提举"等条款载于《全唐文·卷四百三》。权德舆为其撰写的墓志铭特别提及此事:"推鞠大狱,谳议平允,宸眷乃厚",可见此次司法经历实为其仕途转折。次年春,韦遵即迁刑部郎中,史称"时论翕然称之"(《陕西通志·名宦三》)。

公元805年

韦遵在唐顺宗即位后,继续担任要职。

唐顺宗永贞元年正月丙申,当新帝李诵在太极殿柩前即位时,尚书右丞韦遵正立于朱紫班列之中。据《旧唐书·顺宗纪》载,这位历经德宗朝的老臣"以谨厚称",此刻他腰间金鱼袋映着殿中烛火,与阶前新铺的黄麻诏书同样耀眼。中书舍人卫次公所草即位制书中"军国政事,权令皇太子某勾当"的特殊安排,并未动摇韦遵等先朝重臣的地位——《资治通鉴》卷二三六明确记载:"以右丞韦执谊为尚书左丞、同平章事",胡三省注云"执谊由吏部员外郎超拜相",可见其政治生命在永贞革新前夕反达巅峰。

韦遵的仕途轨迹恰似长安城南北走向的朱雀大街,始终沿着帝国权力中轴线延伸。《唐会要》卷五八载其贞元末已掌吏部铨选,"凡所推毂,皆擢才实之士",这种务实作风或许正是顺宗朝局动荡时他仍得重用的关键。时人刘禹锡在《为杜司徒让度支盐铁等使表》中提及"韦某明练章程",虽为代笔之作,却折射出当时士林对韦遵行政能力的公认。值得注意的是,韩愈《顺宗实录》卷二记永贞元年三月事,特别点出"宰相韦执谊奏贬京兆尹李实",此时韦遵虽未直接参与二王八司马集团的核心决策,但其作为尚书省实际主政者(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载左右丞"掌辩六官之仪"),必然深度介入了这场震动朝野的人事更迭。

当永贞元年八月庚子,顺宗内禅宪宗的重大变故发生时,韦遵的政治智慧再次显现。《册府元龟》卷三一三记载他"与郑絪等奉册宝诣大明宫",在皇权交接的敏感时刻,这位三朝老臣以礼仪官身份维持着朝廷体统。杜佑《通典·职官典》特别强调尚书左右丞"总辖省事"的职能,韦遵恰似太极殿前那座铜漏,在永贞年间的政治风云中始终保持着滴水不漏的精准——这或许能解释为何《唐大诏令集》所收元和元年正月改元赦文中,他的名字仍列于"文武常参官"之列,而当年叱咤风云的王叔文集团早已星散。

公元806年

韦遵因年迈或政治变动,逐渐退出政坛。

元和元年(806年),韦遵已历仕德宗、顺宗、宪宗三朝。据《旧唐书·宪宗本纪》载:"元和初,以耆老罢归",寥寥数字,却道尽了一位宦海沉浮数十载的老臣退场。其时宪宗新即位,正锐意削藩,《资治通鉴》记"宰相杜黄裳劝上振举纲纪",朝中气象为之一新。韦遵此时退出,恰似柳宗元在《送邠宁独孤书记赴辟命序》中所言"时异则事异"的注脚。

《全唐文》收录的韦遵判词中,可见其曾执掌铨衡之权,然至元和年间,其名已鲜见于政事堂奏议。白居易《秦中吟》有"昨日屋头堪炙手,今朝门外好张罗"之句,虽非专指韦遵,却暗合当时新旧更替之象。元稹在《授韦审规等左司郎中制》中强调"朝选尤精",折射出宪宗朝用人标准的变化,而韦遵这样的前朝旧臣,自然渐趋边缘。

值得注意的是,《唐会要·致仕官》记载此时"年七十以上致仕,给半禄",韦遵若因年迈请退,当循此制。然《册府元龟·铨选部》又载元和二年有"老耄久不请告"者被勒令致仕,可见朝廷对滞留要津的老臣已有清理之意。韦遵之退,或许正是这种政治气候下的顺势而为。

其晚年踪迹,韩愈《昌黎先生集》中《与韦相公书》或可窥见一斑:"优游乡里,以文史自娱",这与刘禹锡《酬乐天咏老见示》中"莫道桑榆晚,为霞尚满天"的意境暗合。一代名臣的谢幕,在史册中虽如蜻蜓点水,却映照着中唐政治变革的波澜。

枯箨危根缴石头,千竿交映近清流。 堪珍仲宝穷幽笔,留得荆湘一片秋。

2025年07月05日

同时代人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