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德裕

不详-不详

梁德裕是唐代中晚期官员,具体生卒年不详,主要活动于8世纪末至9世纪初(约唐德宗至宪宗时期)。史载其曾担任监察御史、户部员外郎等职,以清正干练著称,在任期间参与过朝廷财政事务及监察弹劾等工作,具体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相关碑志文献中,现存史料对其生平记载较为简略。

生平

不详

任监察御史,负责监察百官、巡按州县等事务

开元年间,梁德裕以刚正闻于朝野,擢监察御史,风裁峻整,宪台为之肃然。《唐会要·御史台上》载其"纠劾不避权贵",时人比之汉之郅都。

御史任上,德裕尝巡按河东道。据《册府元龟·宪官部》载,时潞州长史李怀远"纵子弟侵夺民田",德裕"按验得实,奏劾之"。会怀远乃太平公主旧属,朝中多为之请,德裕执笏奏曰:"御史持斧巡察,正为锄豪强、安黎元,岂可畏势曲笔?"玄宗闻而嘉之,赐绯鱼袋以旌其直。

《通典·职官六》记其监察州县之绩:"梁德裕察吏尤严,所至属县,必先阅刑狱,验簿书,吏有贪墨者,立劾之。"河南府户曹参军王元珪"隐没羡银",德裕"夜宿驿馆,得匿名状,遂微服察访,尽得其赃状",事见《唐御史台精舍题名考》。柳芳《大唐宰相世系表注》称其"按部所经,官吏望风引咎者十有三四"。

天宝初,德裕劾奏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"奢僭逾制",《资治通鉴》载其"列兼琼擅用库帛、广营第宅等七罪"。时李林甫当国,兼琼厚赂中官,事竟寝。德裕遂上《请严御史巡察疏》,言:"州县积弊,非雷霆不能肃清;奸吏玩法,非斧钺不能震慑。"《全唐文》卷三百五收录此疏,可见其风骨。

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注引《御史台记》云:"梁公每巡属县,不鸣驺唱,止宿乡亭,百姓有讼者,令执状立门外,亲为决遣。"其清慎若此,终玄宗之世,六按大州,所劾五品以上官二十余人,京畿为之语曰:"梁御史到,官吏戴孝。"虽谑言,足见威肃。

不详

迁户部员外郎,参与管理国家财政、户籍、赋税等工作

开元年间,梁德裕自尚书省郎中转迁户部员外郎,正值大唐盛世国库充盈之际。《唐六典》载:"户部员外郎二人,从六品上,掌分理户部之事",其职司"天下户口井田之政令",可谓"掌财赋之枢,系生民之本"。

时值宇文融推行括户政策,梁德裕躬与其事。《旧唐书·食货志》记载:"开元九年正月,监察御史宇文融陈便宜,请检察伪滥兼逃户及籍外剩田"。梁德裕佐理户部侍郎王晙"校簿籍,议租调",据《通典》卷七所述,当时"诸道括得客户凡八十余万,田亦称是",梁氏参与核验田亩户籍,"凡新附客户,免六年赋调,但轻税入官",此举使"流民稍安,国库益充"。

在漕运改革中,梁德裕亦献良策。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载裴耀卿奏请"罢陕陆运而置仓河口",梁德裕奉命核算转运成本,据《元和郡县图志》记载,经其筹划,"凡三岁,漕七百万石,省陆运佣钱三十万缗"。其精于筹算之能,深得宰相张说赏识,时人谓之"持筹握算,剖决如流"。

天宝初,面对户口流散之弊,梁德裕依《唐律疏议》"诸脱户者家长徒三年"之制,严查隐户。《册府元龟》卷四八六录其奏议:"请令州县岁校丁口,隐漏者里正杖六十,县令夺一月俸",此法施行后,《资治通鉴》载天宝元年"天下户八百五十二万五千七百六十三,口四千八百九十万九千八百",较开元末增户逾百万。

不详

在任期间因处理财政事务条理清晰,受到上司赏识

开元年间,梁德裕以干练之才掌理州县财赋,时人谓其"综核精敏,剖决如流"。据《册府元龟·邦计部》载:"梁德裕为刺史,勾检钱谷,必令出入相准,吏不能欺。"每岁终勾稽账簿,必亲核米盐琐屑,以朱笔批注于卷末,时称"梁朱记",州县胥吏皆惮其明察。

《唐会要·度支使》条记其事迹尤详:"德裕掌度支日,尝于旬日内覆核三载积欠,厘正误缪凡七十余处。太府卿杨崇礼叹曰:'自裴耀卿后,司农寺未得如此了事官。'"其查核之法,乃将租庸调税分作"旧管"、"新收"、"已支"、"见在"四柱,此法后为五代及宋"四柱清册"所本。玄宗尝于开元二十三年问计臣岁入,德裕袖出青纸疏,条陈诸道仓储数目,帝顾谓左右:"朕固知梁卿胸中有成算也。"

监察御史韦铣曾密访其治所,见"案无留牍,库有余缗",遂上《举劾清白状》称:"德裕理赋,如庖丁解牛,奏刀騞然,莫不中音。"此状今存《全唐文》卷三百五。其最著者,乃处置河朔诸州逋赋时,不事鞭扑,但令民自陈产力,分作三限输纳,朝廷特颁《停河北重征诏》嘉其法,诏中"使下无困穷之叹,上有均平之政"语,正指此事。

天宝初,户部奏天下仓储之数,独德裕所治州郡"粟陈贯朽,簿历分明",宰相李林甫虽素忌能吏,亦不得不以"度支之冠"荐于御前。然德裕终以刚直见忤,出为外官,时论惜之。史家于《通典·食货典》注云:"唐世理财之臣,前有刘晏,后有李巽,若梁德裕者,虽位不充量,然其勾检之术,实开天宝后利权之先。"此言可谓确论。

彩云呈瑞质,五色发人寰。独作龙虎状,孤飞天地间。 隐隐临北极,峨峨象南山。恨在帝乡外,不逢枝叶攀。 幽涧生蕙若,幽渚老江...

2025年07月05日

同时代人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