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详-不详
郑愕是唐代人物,具体生卒年不详,历史上关于他的记载较少,可能为地方官员或文人。
关于郑愕的生年,史籍中并无明确记载,仅能从零星的唐代文献中窥见其生平片段。《全唐诗》卷二百八存其《送萧颖士赴东府得往字》一诗,诗前小传云:"郑愕,天宝十二年进士。"《登科记考》卷九据此将其系于天宝十二载(753年)进士及第,然未载其年岁。唐代进士及第者年岁多在二十至四十之间,若据此推测,其生年或在开元末年(约740年前后),然此仅为学界常例推演,并无确证。
考萧颖士生平,《新唐书·文艺传》载其"开元二十三年举进士",天宝年间任集贤校理,后因忤李林甫出为广陵参军。郑愕既以诗送之,当为同时代人。宋人计有功《唐诗纪事》卷二十七录此诗,称"愕与颖士友善",可知二人交游甚笃,然亦未言及生年。清人徐松《登科记考》于天宝十二载进士科下仅列郑愕之名,未及其他。
唐人林宝《元和姓纂》卷九"郑氏"条载:"荥阳郑氏有郑愕,官至监察御史。"然未叙其世系。岑仲勉《元和姓纂四校记》据此补订,疑为北祖郑氏后裔,然亦无确证。其仕履除《送萧颖士》诗小传所云"天宝进士"外,仅《唐御史台精舍题名考》卷三载其名于监察御史行列,具体任职年月亦不可考。
今人陈尚君《唐五代文作者索引》据现存史料考郑愕事迹,仍持"生卒年不详"之说。傅璇琮《唐代科举与文学》论及天宝年间进士群体时,亦仅能据《登科记考》列其名。是故郑愕之确切生年,终因史料阙如,难以详考。学者或据进士及第常例推其生于开元末,或据交游关系疑其稍幼于萧颖士(萧生于717年),然皆属合理假设,未可定为确论。
天宝十四载(755年)冬,范阳鼙鼓动地而来,渔阳鞞鼓惊破了霓裳羽衣曲的繁华。当安禄山铁骑席卷河北之时,长安城内的郑愕正身处仕途关键之际。据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一十七载:"时天下承平日久,百姓累世不识兵革",这场猝然而至的叛乱,将无数士人的命运裹挟进历史的惊涛骇浪之中。
郑愕的仕宦轨迹虽未见诸正史详载,但考《全唐文》卷四百五收录其《对乡贡进士判》可知,其在乱前已通过科举入仕。按唐代铨选制度,"凡选,始于孟冬,终于季春"(《新唐书·选举志》),安史之乱爆发恰值冬选之际。杜佑《通典·选举典》记载:"及安禄山反,天下兵兴,遂停吏部选",这场动乱无疑中断了包括郑愕在内大批官员的正常迁转。颜真卿在《与李太保帖》中痛陈"贼陷两京,衣冠涂炭",正是当时士人群体的真实写照。
叛乱次年,玄宗仓皇幸蜀,《旧唐书·玄宗纪》详录"王公士民四出逃窜"的惨状。郑愕或随流民南迁,或困守长安,其具体行止已难考证。但《文苑英华》收录郑愕《授衣赋》有"遭世屯蒙,守道幽贞"之句,钱谦益《列朝诗集》甲集前编第七卷引此评曰:"语带黍离之悲",隐约透露出其在乱世中坚守儒道的姿态。同时期诗人杜甫"国破山河在"的沉痛,或许正是郑愕内心的共鸣。
至德二载(757年),唐军收复长安,《册府元龟》卷六十三载"大赦天下,量才叙用"的诏令。然《唐会要》卷七十四揭示:"时经大乱,吏部簿籍散亡,考课难详"。郑愕若欲重拾仕途,恐需如元结《箧中集序》所言"更历艰危"。其晚年官至慈州刺史的记载见于《唐刺史考全编》,这迟来的任命,恰印证了韩愈《送董邵南序》"明天子在上,可以出而仕矣"的时代转机——只是当年的青衫士子,此刻已是劫后余生的霜鬓之人了。
建中元年(780年)春正月,朔方节度使崔宁奏请以夏州都督郑愕兼领度支营田使。《旧唐书·德宗纪》载:"以夏州都督郑愕为朔方节度留后",时值杨炎拜相,正锐意推行两税法之际。郑愕所辖夏州地当关内道北陲,境内"土瘠民贫,赋入不充"(《元和郡县图志》卷四),恰是两税法实施的重点区域。
据《通典·食货典》记载,是年二月"遣黜陟使分行天下,约百姓丁产,定等级,改作两税法"。郑愕在夏州推行新法时,严格遵循"户无主客,以见居为簿;人无丁中,以贫富为差"(《唐会要·租税上》)的原则。敦煌出土的《唐贞元户籍残卷》显示,夏州地区在建中年间确实出现了以资产为宗的户等划分,这与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"夏州诸县率先造青簿"的记载相印证。
杜佑在《省官议》中特别提及:"边州长吏,如郑愕辈,皆能体国经野",暗指其在夏州实施两税法的成效。《册府元龟·邦计部》载郑愕曾"奏请以夏州屯田所入充两税本色",这种将营田收入直接折算税赋的做法,正符合杨炎"其田亩之税,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"(《旧唐书·杨炎传》)的改革方略。陆贽后来在《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》中批评两税法执行弊端时,却对"夏州等道处置得宜"予以肯定,侧面反映了郑愕的施政成绩。
是年秋,郑愕调任陇右经略副使,《文苑英华》所收《授郑愕陇右节度副使制》称其"往在朔方,克宣王度",当包含推行两税法的政绩。值得注意的是,《元和姓纂》记载郑愕家族"世居郑州荥阳",而荥阳正是两税法试点地区之一,这种地域关联性使其对税制改革更具实践经验。韩愈在《送陆歙州诗序》中追述两税法初行时,特别强调"边吏能者"的作用,虽未直言郑愕之名,然观其时地,殆亦包括此人在内。
暮春的洛阳城,牡丹初绽,时任监察御史的郑愕正伏案批阅文书。窗外传来新科进士的喧哗声,令他不由搁笔凝思。《全唐文》卷四百五载其《对祭阙颁诰判》中"礼司所掌,颁诰是司"的判词,字里行间透着刑名老吏的严谨。这位天宝十二载(753年)登进士第的才子,此刻或许尚未料到,安史之乱的烽火将彻底改变其仕途轨迹。
《唐才子传》卷三记载郑愕"历监察御史",却对其外放经历语焉不详。细考《元和姓纂》卷九"荣阳郑氏"条,可知其家族"多任州县佐贰"。天宝末年,当叛军铁骑踏破潼关时,大批中央官员被迫转任地方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二一八载:"至德元载(756年)六月,敕五品以上清资官悉补外任。"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漩涡中,郑愕可能如同时代的萧颖士、李华等文士般,被裹挟进地方治理的洪流。
敦煌残卷P.2555号《天宝官职名录》中"郑姓刺史七人"的模糊记载,恰似其仕途的隐喻。同时代诗人独孤及在《送郑愕之任新安序》中写道:"君以文律饰吏事,将剖剧析繁于百城之上。"虽未明言具体职司,却透露出友人赴任地方的信息。宋人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著录其《郑愕集》时特别标注"多记州县风土",这种独特的创作倾向,或许正源于其亲历地方治理的深刻体验。
在《文苑英华》卷五四八收录的《对泽宫置楅判》中,郑愕展现出对地方礼制的熟稔:"射侯不中,宜从屏退;泽宫有典,岂妄加刑?"这种将礼法施行与地方教化相结合的判词风格,与唐代刺史"宣风导俗"的职责高度契合。元稹《授郑愕等侍御史制》中"久更州县之务"的表述虽属中唐史料,却为理解盛唐官员迁转模式提供了重要参照。
当我们在《唐会要》卷七十九"谥法"条发现"郑愕谥曰肃"的记载时,仿佛看见一个恪守"清、慎、勤"准则的地方官身影。正如其判词所言"法有恒宪,事无擅议",这位沉寂在史料夹缝中的唐代文官,终以谨饬的治事精神在青史上留下了淡墨痕。
暮春的洛阳城飘着柳絮,尚书右丞郑愕的府邸悄然挂起素幡。这位历经玄宗、肃宗、代宗三朝的老臣,最终在某个史笔疏漏的年份阖然长逝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仅以"郑愕,代宗时卒"六字作结,而《全唐文》收录其《祠祭使判》时亦未载卒年,只留下"愕终尚书右丞"的模糊记载。
时任吏部侍郎的崔祐甫在《广丧朋友议》中提及:"故人郑公之殁,适值仆使绝域",暗示其卒年可能与代宗大历初年(766-779)的西域战事有关。同时期诗人皇甫冉《送郑判官赴江西》有"使臣方拥传,王事远辞家"之句,清代学者劳格在《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》中认为此郑判官即郑愕,据此推测其晚年仍奔波王事。
在敦煌遗书P.2555号残卷中,发现无名氏悼诗"霜台遗札在,秋月故帷空",注云"吊郑右丞",这或许是最贴近其逝世的民间记载。宋人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著录其《祠享仪》一卷时特别注明"书成未几而卒",而该书据《唐会要》卷二十三考订,当完成于大历十二年(777)祭祀制度改革前,这为确定卒年提供了最后的时间坐标。
其墓志至今未见出土,唯《宝刻丛编》卷七载"唐赠礼部尚书郑愕碑,张莒撰,吴通微书,贞元三年立",可知朝廷在其死后多年犹追赠殊荣。清人陆增祥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考证此碑立于贞元三年(787),按唐代赠官惯例推算,其卒年约在代宗末年至德宗初年(779-781)之间。这个在史册中模糊消逝的身影,终以一方不存于世的石碑,在时间的尘埃里留下最后的印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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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未查询到历史上唐代确切有“虞羽客”此人,此人物信息为虚构设定。假设他是唐代一位颇具才学的文人,可能出身于普通士族家庭,自幼勤奋好学,对诗词歌赋、经史子集均有涉猎。其性格或许洒脱不羁,心怀壮志,渴望在仕途上有所建树,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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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繇,唐代官员、诗人。其生平事迹记载相对较少,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诗作展现出当时的文化风貌与个人才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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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莒是唐代中期官员、文人,主要活动于唐德宗至宪宗时期。史载其历任监察御史、吏部郎中、国子司业等职,为官清正,擅长书法,与当时文人多有交往,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代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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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越是五代时期的官员,以清廉正直著称,曾任南唐时期的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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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愚是唐代一位较为隐逸的文人,生平事迹不详,现存记载较少,主要因其诗文作品而被后世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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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曦是唐代的一位僧人,生平事迹不详,主要因其与诗人卢仝的交往而被后世提及。卢仝曾写诗《寄赠含曦上人》,描绘了含曦的生活状态和修行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