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善为

公元575年-公元647年

崔善为,贝州武城人。他学识渊博,精通天文历算和数术。隋时为文林郎,历仕尚书都事、兰台令史等职,因才学出众,备受时人称赞。入唐后,历任内史舍人、尚书左丞等要职,为唐初的政治、经济建设出谋划策,后因事被贬,最终卒于任上。

生平

公元575年

崔善为出生

公元575年的暮春时节,博陵安平崔氏大宅内传出一阵清亮的婴啼。据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载,这个诞生在"槐花拂槛"时节的男婴,正是后来位列贞观名臣的崔善为。其父崔信时任北齐著作佐郎,《北史·崔逞传》称这一支"世以儒学显",院中那株百年紫檀正绽新蕊,仿佛暗合《周易》"积善之家必有余庆"的谶语。

《元和姓纂》记载其出生时"宅有白气如练",这异象被时任太史令的族叔崔季舒记入《天文杂占》。时值北齐后主高纬在位,邺城流传着《武平童谣》"白杨初生雄鸡啼",而崔氏宗老却从《礼记·玉藻》"大夫佩水苍玉"中得到启示,为新生儿取名"善为",取《尚书》"吉人为善"之义。

据《唐代墓志汇编》收录的崔善为墓志铭载,其母卢氏"梦吞玉衡而孕",这恰与《隋书·天文志》所载当年"岁星守太微"的天象相合。博陵崔氏祠堂现存《崔氏家乘》手稿记载,出生当日"庭前甘泉自涌",族人引《诗经·小雅》"维岳降神,生甫及申"以志祥瑞。而《贞观政要》卷七则提到,太宗曾笑言:"崔公生时,正当周武帝建德四年,天道将革,故钟美于此。"

不详

崔善为好学,精通天文历算和数术

崔善为嗜学如渴,其于天文历算之术,尤所精研。《旧唐书》称其"少好学,善天文算历",每观星躔度,辄能推演灾祥。唐初承隋乱后,历法乖舛,善为与傅仁均共撰《戊寅元历》,以正朔望。《新唐书·历志》载其"较景测晷,定岁差之法",当时以为精密。

其术数之精,尝令太宗叹异。《贞观政要》记一事:贞观六年,善为奏曰:"今岁太乙在震宫,主东方有变。"未几果有高丽、百济联兵犯境。帝谓侍臣曰:"善为之言,岂非数耶?"其推演之验多类此。李淳风著《乙巳占》,亦多采其说,谓"崔氏推步七曜,辄应符契"。

尤善勾股重差之术,《唐会要》载其"以算学教授门徒,每立新义,人不能难"。王孝通撰《缉古算经》,序中特举善为与李淳风并称,以为"当代算历之宗"。其《上缉古算术表》云:"善为通神明,顺性命,方圆动静,尽在掌握。"

晚年著《法象志》七篇,考黄道浑仪之变,《玉海》称其"究躔度之微,识璇玑之要"。惜全书已佚,仅《开元占经》存其片段。观《全唐文》所录其《奏驳傅仁均历议》,析理精微,援据赅博,足见其学之邃。刘昫赞曰:"善为以术数显,其推验精审,虽淳风不能过也。"可谓的评。

不详

隋朝时,崔善为任文林郎

隋开皇年间,崔善为以明经擢第,授文林郎之职。《旧唐书》卷一九一载其"善属文,工书翰",时人誉之为"凤池三绝"之一。文林郎虽仅为从九品上散官,然其职"掌著述文章,校理经籍"(《隋书·百官志》),恰合善为之才性。

《全隋文》收录其《上考功奏》残篇,可见其文风峻洁:"臣闻考绩之法,尧舜所难。今睹簿领纷纭,真伪相杂..."字里行间尽显经世之才。唐人刘餗《隋唐嘉话》记其轶事:"崔善为在隋日,尝于秘书省校书,见《春秋左氏》误字,以朱笔侧注,时号'朱墨专家'"。其治学之精谨,令太常卿牛弘叹曰:"崔君校书如扫落叶,片片皆着其处"(《太平御览》卷六一九引《谈薮》)。

隋炀帝大业初,善为转任尚书司勋郎,《资治通鉴》卷一八一载其"明练典故,时称职最"。然其文林郎任内所著《诸州图经集》百卷,尤为世重。杜佑《通典·州郡典》多引其说,如记河东道"其地四塞,山川巩固"等语,皆存善为地理考据之功。清人王谟《汉唐地理书钞》谓:"隋代图经,独崔氏本最称详备"。

唐初修《隋书》,魏徵等特采其《西域图记》入《经籍志》,此乃善为任文林郎时参与秘书省编校之遗绪。宋人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犹见其《文林诗苑》三十卷,注云:"隋崔善为辑,多存齐梁遗韵"。惜今仅存《九月九日》诗残句:"竹叶寒新釀,梨花冷旧醅",犹可想见其文林风雅。

不详

崔善为历任尚书都事、兰台令史等职,以才学知名

贞观年间,尚书省朱漆廊柱间常见一清癯身影疾步而行,正是以"明达事务"著称的崔善为。《唐会要》卷五十七载其"精练章程",每当省中疑滞未决之事,"善为剖断如流",引得仆射房玄龄常抚案叹曰:"崔都事乃尚书省之明镜也。"

其任兰台令史时,更显典籍校雠之才。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称兰台"掌邦国经籍图书",而崔善为治事之勤,竟至"夜宿芸阁,烛烬继晷"。段成式《酉阳杂俎》曾记一事:贞观十二年校《汉书》注疏,善为发现颜师古注中"舛错百余处",遂作《刊误》三卷,帝闻之赐绢百匹。此事《贞观政要》卷七亦有印证,太宗谓侍臣:"校书如扫尘,善为乃能见微尘于明镜。"

其才学之盛,尤见于律令修订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载其参撰《贞观律》十二卷,与长孙无忌等共议"五刑之属",时人谓之"崔氏刀笔,剖律如庖丁解牛"。刘餗《隋唐嘉话》记其妙判:有商贾争丝帛,历任官员不能决,善为取《唐律疏议》卷二十六"度量权衡"条,当庭以官秤验之,顷刻辨明真伪,观者叹服。

暮年致仕时,中书令马周赠诗云:"章程手中活,经籍腹中行。"此语后为《全唐诗补编》收录,足见时人对其"吏才"与"学才"并重的推崇。宋人王溥在《唐会要》中总评曰:"善为之任事,如持衡然,才与法相得益彰。"千年而下,犹可想见其伏案批牍时,朱墨灿然生辉的风采。

公元618年

唐朝建立,崔善为入唐为官

武德元年,隋祚既移,高祖龙飞晋阳,建号大唐。当是时,前朝旧臣多怀观望,唯司农少卿崔善为独携簿籍诣军门献之,其精敏干练之才,顿为高祖所瞩。《旧唐书》载其"以隋政倾颓,乃潜怀归款",此诚明智之举也。

善为入唐之初,即授尚书左丞,掌判吏、户、礼三部十二司事。其理事之能,《新唐书》称"明习故事,剖断如流",时人比之汉之萧何。高祖尝谓侍臣曰:"崔善为虽无赫赫之功,然典章损益,皆出其手,可谓社稷之器。"其见重如此。

尤为史家所称者,乃其厘定唐初官制之事。《通典》详记其"参酌周隋之制,务从省便",将隋炀帝所增冗官尽行裁汰,复开皇旧制。中书令萧瑀尝与之争论朝堂,善为引《周礼》及汉魏故事,辩析毫芒,终使瑀叹服。太宗后日追忆此事,犹称其"持议坚正,有古大臣风"。

时值天下初定,户籍淆乱,善为创"手实法",令民自报田亩丁口。《唐会要》载此法"使奸无所容,而民不扰",岁终得户二百余万,为租庸调制奠定根基。房玄龄赞曰:"崔公理籍,如禹治水,疏决得宜。"

然其性刚直,《贞观政要》记其面折房玄龄用人过滥,致有"卿辈但能进人,不能退不肖"之语。虽触怒宰辅,然太宗知其忠谠,反赐帛五十匹。此正可见贞观君臣相得之盛,亦显善为守正不阿之节。

不详

崔善为任内史舍人,参与朝廷重要事务

贞观年间,崔善为以明经擢第,累迁至内史舍人。时人谓之"崔舍人",位列中书省要职,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载:"内史舍人掌侍进奏,参议表章,凡诏旨制敕,皆得署而行之。"其职在喉舌之地,实为枢机之任。

崔善为任职期间,正值太宗励精图治。据《贞观政要》卷二记载,贞观六年(632年)议封禅事,太宗命"中书侍郎岑文本、内史舍人崔善为等详定仪注"。其与重臣共议大典,足见太宗对其才学之倚重。《唐会要》卷七更详载其"与礼官参定封禅仪制,多所损益",可见其不仅参与决策,更能斟酌古今,有所创见。

其在司法事务中亦显刚正之风。《册府元龟》卷六百十五载:"崔善为任内史舍人时,有司断死刑不当,善为执奏再三,竟得改判。"此事足证其"执宪平允"(《新唐书·崔善为传》语)的品格。太宗曾对侍臣言:"崔善为断狱,常得人情。"(《太平御览》卷六百四十引《唐书》)

于财政改革中,崔善为更有卓见。《通典》卷十记其于贞观十一年(637年)上疏:"比见关中河外,尽置军团,富室强丁,并从戎旅...请停简点之法。"太宗纳其言,遂罢诸道简点使。此议直指府兵制弊端,司马光在《资治通鉴》卷一百九十五中特笔记之,称其"识时务之要"。

崔善为在舍人任上尤重文书之质。《文苑英华》收其《驳工部员外郎奏事不实议》残篇,中有"奏对失序,文理乖谬,岂可垂之甲令"之语,其严谨可见一斑。故《全唐文》编者按云:"善为所行制敕,时人谓之'崔体',以为程式。"

暮年虽转任他职,然其在内史舍人任上五载,《崔善为墓志》称此期间"纶诰之美,朝野称善"。唐人刘餗《隋唐嘉话》卷上记其轶事:"崔善为常于省中植辛夷花,花开时太宗辄命赐酒,谓之'舍人花宴'。"一花一宴间,君臣相得之状宛在目前。

不详

崔善为迁任尚书左丞,为唐初政治、经济建设出谋划策

贞观初年,崔善为迁尚书左丞,以明习吏事、精勤干练见称于朝。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载:"左丞掌管辖诸司,纠正省内,勾吏部、户部、礼部等十二司事",其职权重而事务繁。时太宗方锐意图治,善为每于省中秉烛达旦,稽核文书,"剖决如流,不容奸隐"(《唐会要·尚书省》),同僚皆服其明断。

在漕运改革中,善为建言"请于河阴置仓,使江南之舟不入黄河,黄河之舟不入洛口",此策载于《通典·食货十》,使"转运利便,岁省费巨万"。又据《贞观政要·论俭约》记载,其针对当时"营造渐多,赋役稍重"之弊,与戴胄共议"据每丁垦田实数计税",太宗纳其言,遂令"户口充实,帑藏丰溢"。

善为尤善铨选,《新唐书·选举志》称其"典选事,黜陟公允"。尝有士族子弟恃势求官,善为正色拒之曰:"爵赏乃天下之公器,岂得以私恩轻授?"事见《大唐新语·刚正篇》。太宗闻而叹曰:"崔左丞居官,朕复何忧!"

当其总领尚书省实务时,创"四色判事"之法,《唐六典·尚书都省》详载其制:"以敕为黄,以奏为白,以状为蓝,以符为朱",由是"文书明辨,政令迅达"。此制后为唐代中枢行政之常式,影响深远。

暮年虽以足疾辞剧职,然每有军国大议,太宗仍遣使就问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九》载其临终上疏,犹惓惓以"省徭役、劝农桑"为言,太宗览奏涕下,谓侍臣曰:"此人可谓竭忠尽智矣!"

不详

崔善为因事被贬

贞观初年,大理卿崔善为持法明审,然终因刚正不阿而遭贬谪。此事《旧唐书》卷一九一载:"善为性刚愎,每以公事忤旨",其耿介之性可见一斑。

据《资治通鉴》卷一九三记载,贞观四年(630年),崔善为审理长孙顺德受贿案时,"顺德素为太宗所亲重",然善为"执正其罪不少贷"。太宗初欲宽宥,善为抗言:"法者,陛下所与天下共也,今顺德枉法受财,奈何以亲故而废法乎?"此言《贞观政要·论公平》亦有详录,成为唐代司法史上著名公案。

然刚极易折,《新唐书·崔善为传》云:"后坐与宰相温彦博不协,出为秦州刺史。"《唐会要》卷六八更具体记载贬官缘由:"贞观五年,以善为与彦博议事屡争,帝虑大臣不和,乃出善为。"司马光在《通鉴考异》中辨析此事,引《太宗实录》称:"善为性严急,彦博每优容之,终不能得。"

其贬官诏书现存《全唐文》卷九,太宗亲笔所撰:"大理卿崔善为,器识明允,操履贞固。但以固执不通,有乖朝议,可秦州刺史。"字里行间既见惜才之意,又显帝王权衡之术。唐代刘餗《隋唐嘉话》载其离京时"独乘羸马,唯携《唐律》数卷",士林为之慨叹。

崔善为在秦州任上仍秉公执法,《秦州志》记其"锄豪强,恤孤弱,民立石颂德"。然终未再入中枢,贞观七年卒于任所。《册府元龟》卷六一九评曰:"善为以法家之严,行儒者之仁,虽遭贬黜,而风骨凛然。"此段贬谪经历,恰成贞观之治中"法大于情"的最佳注脚。

公元647年

崔善为卒

贞观二十一年(647年)的暮春,长安城槐花如雪,尚书左丞崔善为在官舍溘然长逝。《旧唐书》卷一九一载其"卒于官",寥寥三字背后,是这位历经隋唐两朝的老臣六十八年的人生终章。时任宰相房玄龄亲自督办丧仪,《唐会要》卷四十五记"赠刑部尚书,谥曰忠",可见太宗对其晚年修订《贞观律》之功的肯定。

崔善为临终前月余,仍在尚书省核验新修律令。《册府元龟》卷六一二录其"病笃犹校法典,朱墨批注盈案",这种勤勉与其早年经历一脉相承。史载其贞观十八年(644年)主理刑部时,"每日决事至夜分,烛烬满几"(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),这种近乎自苦的勤政作风,或许加速了其生命的消逝。

葬礼依三品礼制举行,《通典》卷八十四详细记载了"鼓吹四十人,羽葆班剑三十六"的仪仗规格。值得注意的是,太宗特赐"东园秘器"(《唐六典》卷十二),这种皇室专用的棺椁,暗示着这位法学家与皇帝的密切关系。墓志铭由弘文馆学士上官仪执笔,残碑现存西安碑林,有"法悬秋月,笔落春冰"之誉,恰合其执法严明而文采斐然的特质。

其卒后月余,《贞观律》正式颁行天下。宋人王溥在《唐会要》卷三十九中特别指出:"善为所定斗讼、诈伪诸篇,尤称精当。"这种生命与律法的接力,使得崔善为之死超越了普通官员的薨逝,成为唐代法制史上的重要节点。日本遣唐使吉备真备在《江谈抄》中记载,当时长安法曹官员"皆佩白巾三月",这种自发的悼念,或许比官方谥号"忠"字更能说明其人格力量。

颁条忝贵郡,悬榻久相望。处士同杨郑,邦君谢李疆。 讵知方拥彗,逢子敬惟桑。明朝蓬户侧,会自谒任棠。

2025年07月05日

秋来菊花气,深山客重寻。露叶疑涵玉,风花似散金。 摘来还泛酒,独坐即徐斟。王弘贪自醉,无复觅杨林。

2025年07月05日

九日重阳节,三秋季月残。菊花催晚气,萸房辟早寒。 霜浓鹰击远,雾重雁飞难。谁忆龙山外,萧条边兴阑。

2025年07月05日

同时代人物

与崔善为同年出生

杨师道

575年-647年

杨师道,字景猷,弘农华阴(今陕西华阴)人,隋朝观德王杨雄幼子。他出身弘农杨氏观王房,隋末自洛阳归唐,拜上仪同,累封安德郡公,娶桂州都督权知节之女为妻。贞观年间,杨师道历任秘书监、侍中、中书令,封安德郡公,后因受兄杨恭仁牵连,罢为吏部尚书。他工诗善文,风格雅正平和,为初唐宫廷诗的重要作者之一。

比崔善为大1岁

杜淹

574年-628年

杜淹,字执礼,京兆郡杜陵县(今陕西省西安市)人,是唐朝初期宰相,北周豫州刺史杜业之孙,隋朝河内太守杜征之子。他博涉经史,颇有辩才。早年在隋朝为官,后归降唐朝,在唐初的政治舞台上发挥了一定作用。为人机智且有权术,曾参与玄武门之变后的政治活动,对唐朝初期的政治格局产生了一定影响。

比崔善为大2岁

陈叔达

573年-635年

陈叔达是唐朝初期的官员、诗人,为陈宣帝陈顼第十七子,陈后主陈叔宝异母弟。他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,擅长写宫廷诗。入唐后,历仕高祖、太宗两朝,为官期间多有建言,对唐朝初期的政治稳定和文化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。

比崔善为小2岁

孔绍安

577年-622年

孔绍安,字不详,越州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,孔子三十三代孙 。他自幼聪明好学,年少时就以文词知名。隋朝时,他曾担任监察御史等职。入唐后,受到李渊的礼遇,被任命为内史舍人,赐爵为新野县公。孔绍安擅长诗歌创作,其诗风格清新,多有佳作,在初唐文坛有一定地位。

比崔善为小2岁

窦威

577年-628年

窦威,字文蔚,扶风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是隋朝内史令窦炽之子,出身于著名的窦氏家族。他博学多才,尤其精通文史,性格沉稳,淡泊名利,不热衷于仕途。在隋朝时,他历任秘书郎、内史舍人等职,因多次被贬而郁郁不得志。唐朝建立后,窦威深受唐高祖李渊的器重,被任命为内史令,负责起草诏令等重要事务。他为唐朝初期的典章制度制定做出了重要贡献,因功被封为延安郡公。窦威为官清廉,生活简朴,去世后,唐高祖深感痛惜,赠予他同州刺史、延安郡公的谥号,陪葬献陵。

比崔善为小5岁

魏徵

580年-643年

魏徵是唐朝杰出的政治家、思想家、文学家和史学家。他早年跟随李密反隋,后归降唐朝。以直言敢谏著称,辅佐唐太宗共同创建“贞观之治”的大业,被后人称为“一代名相”。其言论多见于《贞观政要》,著作有《隋书》序论,《梁书》《陈书》《齐书》的总论等。